may77 發表於 2016-1-19 20:00:36

工程東主認行賄囚8個月

美孚新邨工程東主認行賄囚8個月

負責翻新美孚新邨8期的工程分判商,在去年4月4日向美孚新邨的管理公司匯秀企業有限公司工程經理,提供60萬的賄款,作為對方寬鬆監管工程的報酬。分判商今在裁判法院承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如匯秀經理受賄,即會通過不達標的工程,將危害公眾安全,故須即時監禁,判被告入獄8個月。

案情指工程原本由嘉群建築有限公司承建,負責監管的匯秀企業有限公司發現工程進度嚴重滯後及不達標,曾向嘉群發出書面指令及警告信,13年10月至14年2月,嘉群再以4660萬將工程分判予被告莊高靚(56歲)的成興工程有限公司。14年4月,被告約匯秀的工程經理梁健慰見面,並提議支付60萬現金「交際費」,換取匯秀寬鬆監管,梁即場拒絕。
辯方求情指,匯秀扣起已批准的款項,被告和大判需用積蓄出糧。而13年底被告兒子患上淋巴癌,到美國治療花費近百萬元。在工作和家庭兩方壓力下,被告用光積蓄,想匯秀簽發款項,一時愚蠢下犯案。

may77 發表於 2016-1-19 20:00:50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工程東主認行賄囚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