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小時候,聽過老人們這樣說:書,是瘋子寫給傻子看的。長大了,慢慢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悶著悶著,也就瘋了。
瘋了以後,第一件事,決心為自己寫個傳記,也相當於古時候的立牌坊。
既然婊子可以立牌坊,那麼瘋子咬狗,自然順理成章。
世間本無事,庸人自擾之。 一直被瘋子視為座右銘。 原本太平的天下,假如沒有點亂,那多無趣? 瘋子總是這麼想。
瘋子決定捨身咬狗的那天,村子裡老少爺們儿大姑娘小媳婦兒都奔走相告然後蜂擁而上揮淚相送,那場面,擱村里老人家地話說,活了一大把年紀,九十多年了,沒這麼感動過。
瘋子坐上村子裡十五天一趟的拖拉機,一路上呼吸著鄉村土路上濺起的灰塵,整整三天,終於到了離村子最近的那個小鎮。
小鎮很閉塞,唯一一部電話,是鎮郵局裡的那部六十年代老式手搖電話機,而拖拉機行駛進小鎮的時候,依然是引起鎮子裡所有人的轟動。 能坐上拖拉機的,都是些大人物,鎮上賣水豆腐的古大嫂告訴孩子。 除了通往村子,平時能坐上拖拉機的只有鎮長,然後是每當鎮子裡的紅白喜事,當然,也是當地有些聲望的人,才能有過拖拉機出場的這個經歷。
瘋子跳下拖拉機,直奔小鎮最大的那家畜牧養殖場,養殖場的場長,垂著雙眼,小心翼翼的招呼著這位大人物,在他眼裡,能坐著拖拉機在鎮子裡走這麼一圈的人,非權即貴,都是招惹不起的。
瘋子大聲的嚷嚷,給我找條狗來,給我找條狗來。 養殖場主心開始亂跳了起來,這個,這個,這個,小鎮原來沒有狗啊。
這句話剛一說完,瘋子的臉沉了下來,養殖場主更是心驚膽戰,過了許久,瘋子才說了一句,連條狗都沒有,你丫地還敢開養殖場?
養殖場主沒敢做聲,早就聞訊趕來的鎮長連忙說和,瘋子沒有搭理,轉身就走了。
瘋子這一走,小鎮的人,就再也沒見過瘋子。 聽古大嫂說,瘋子竟去了縣上,臨走的時候,還從她家賒帳拿走了塊水豆腐。 古大嫂每天逢人都念叨,去了縣上,去了縣上。 彷彿縣上便是地獄,便是天涯。 誰曾想到,瘋子到了縣上,終於找到了一條狗。
狗是棕黃色的,略帶些黑白相間的毛,態度溫馴的讓人覺得不像一條狗,而更像一隻羊。
狗從小是在羊群里長大的,據說是個孤兒,狗爸狗媽好像是在那場轟轟烈烈的打狗風暴中,被人活活打死的。
羊群里長大的狗,很少發過脾氣。 縣里常見它的乞丐記得狗隻發過三次脾氣,頭兩次,是被一隻狗暗戀了三年的小母羊背叛,狗著實發了一通脾氣,第三次,第三次,乞丐沒有說,別人也不知道。 但是縣里的人都傳說,狗發的第三次脾氣,依稀也是為情所困。
也許真的有宿命吧,瘋子終於在到了縣上的第三天,和狗不期而遇。
瘋子深深的凝望著狗,但看狗的滿臉,歲月滄桑的痕跡,竟那樣讓人心痛,而狗同樣是深深的凝視著瘋子,似乎望儘自己那一世的宿命。
瘋子與狗是狹路相逢在縣里最窄的那條小胡同里,小胡同寬度只有三十厘米,平時很少有人經過,而這裡卻是狗每天出入縣里最大的垃圾場的必經之路。 瘋子大喇喇的向前走著,而狗亦是視瘋子若無物,就這樣,砰的一聲,他們撞到了一起。
這是瘋子從小到大唯一捱過的一次撞,痛的只有瘋子自己才知道,那是何等的痛,痛徹心底。 另一邊,狗暈了過去。 也許狗很久沒吃過一頓飽飯,身子如此的虛弱。
良久,狗悠悠的醒轉過來,嬌喘一聲,呼吸也急促起來。 眼睛也紅潤著。 瘋子並沒在意,慢慢的湊近狗的身前,就在這一剎那,狗的身形一矮,前爪畫了一個圈,後爪緊抓地面,低吼一聲,右前爪平推過來,卻是一招“亢龍有悔”。 瘋子不曾料到,這狹窄的胡同里,竟藏著如此狠辣角色,當下不敢輕敵,側身晃過,還了一招,“萬佛朝宗”。 就這樣,一人一狗拆解百十回合,一時不分高下。
瘋子漸漸有些煩躁,心想我堂堂一大老爺們,竟和一條病狗,纏了百十回合不曾拿下,日後傳出縣城,著實可笑。
當下長嘯一聲,用勁畢生內力,張著大嘴,向狗撲了過去。
瘋子,就這樣把狗咬了。
若干年後,瘋子咬狗,天下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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