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2:58

人的愛情有兩種

本帖最後由 lavin 於 2016-3-15 10:45 編輯

針對青年信徒的需要,再寫青年人成功戀愛十項提醒,盼能對青年信徒有幫助:


提醒一:除了你真心愛她(他),否則不要輕率結婚。

提醒二:不可迷信感覺,要先由友情而發展成愛情。

提醒三:不可妄稱這是神的旨意。

提醒四:當記住對方的生日或喜好。

提醒五:當尊重父母的意見。

提醒六:不可沒有共同的信仰、理想和愛好。

提醒七:不可不祈求神的帶領。

提醒八:不可未婚先有性行為。

提醒九:不可隱瞞欺騙對方。

提醒十:不可貪財或有所貪圖。

提醒一:愛情是建立在真情之上,沒有真愛就不可能有甜情。 如果談戀愛是出於父母或其他方面的壓力,出於迫不得已,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愛情。


如果戀愛雙方一旦發現彼此間沒有真正愛情,就應當停止,不可勉強結婚,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一個監獄,使人生活痛苦。 我們不要怕失戀,而要怕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 失戀是痛苦的,但失戀未必完全是壞事,它使人反省什麼是真愛,什麼是假愛,失戀可能是假愛儘早結束的表現,應當慶幸,而不需要太痛苦。 但是人一旦失足掉入錯誤的婚姻中,無論如何均是不好的、痛苦的。 因此,我們在婚前要做出謹慎、正確、勇敢的選擇。


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3:15

提醒二:人的愛情有兩種,一種是一觸即發的一見鍾情式。 這種愛情很美,但成功率並不太高。 另一種是“馬拉松式”的愛情,要經過很長的認識才有愛情。 這種方式有時使人等得很痛苦,胃口吊得很痛,但是一旦成功,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些男孩子天真地以為像電影裡一樣,給姑娘一個吻或做出唐突的求愛方式就能打動姑娘的芳心。 其實,這樣做經常把人嚇跑。 雅歌書早就有明訓:“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1∶7)一個人還沒有對你有好感,你強求,這只能把她嚇跑。 試想一個人還在沉睡,你無聊地把人驚醒,對方會有何感受?


“等他(她)自己情願”,就是要從友情發展成愛情。 教會的青年弟兄姊妹可以先做團友,在教會青年團契的生活裡彼此認識,自然發展。 強扭的瓜不甜,不自然發展的愛情也不甜。


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3:29

提醒三:經常有一些熱心的老弟兄、老姊妹對某兩個青年弟兄姊妹說:你們相愛,是神的旨意。 有時弟兄急於求成,也說:這是神的旨意。 我要說,不要隨便說:“這是神的旨意”。 是不是神的旨意,戀愛雙方自己最清楚神的旨意不會只給一方有感動,必定雙方都受感動。 神的旨意不會使人單相思。


我反對人毫無感情基礎就以“這是神的旨意”為由而結婚,這是害人害己。 神既是愛,就不會使人過著沒有愛的婚姻生活。 我也不同意“以後慢慢培養感情”,一旦培養不出感情怎麼辦呢? 也反對“為基督的緣故”為由與他(她)結婚,因為“為基督的緣故”也可以與其他人結婚呀,為什麼一定要與他(她)結婚呢? 在愛情的問題上,一切藉口均是行不通的。


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3:42

提醒四:成功戀愛,一定要懂得取悅對方(當然是真誠的,毫無欺騙成份)。 尤其是女子比較重感受、重情意。 基督徒也是人,所以也有這方面的心理,我們不宜忽視。


有些女子很看重自己的生日,要人記得她。 如果她正在談戀愛,男朋友記住她的生日,給她送來生日禮物,她一定高興得金口常開。 男女有別,各有所好,人若能知其所好,取其歡心,這將有助戀愛成功,也會使愛情浪漫多姿。 其他生活中有意義的事,如能做一個有心人,加以留意或紀念,均有利於感情的發展。


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3:56

提醒五: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大事都是關心愛護的,有時做得過頭,他們會包辦婚姻或反對子女自由戀愛。 無論如何,這均是關心的表現,不過方法不對而已。 作為子女,對於婚姻大事要尊重父母(但不是盲目聽從),作為父母應當開明處事,也當尊重子女的決定,切莫好心卻幹出錯事。


今日,許多青年人都有自己對人生、對愛情的真實感受,也有一定的判斷能力和自立自強的生活能力,因此,作為父母應當對自己的孩子充分信任和必要提醒。 而作為子女,若父母短時間內無法接受或做出決定,應當給予時間,以致於能相互諒解,取得共識,千萬不要亂來或強硬頂撞。 一個有豐盛人生的人,他的愛好多,不一定為了得到這籃雞蛋而要打爛另一籃雞蛋,有智慧的人一定要顧此顧彼。


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4:18

提醒六:毫無疑問,共同的信仰、理想和愛好是愛情恆久的重要因素。 聖經也有相關教導(林後6∶14)。 如果兩個人同乘一條船出海,他們卻無共同目的地,他們行到半途,一人發現他的目的地在東海,一個發現他的目的地在南海,他們又堅持非去不可,那麼,他們會怎麼辦呢?要么就是在船上吵架,要么另找一條船,之後分道揚鑣。 沒有共同信仰、理想和愛好的人,也可能會這樣。 除非一方會長期遷就另一方。


提醒七:祈求神不是求籤問卜,而是看神在我們人身上有什麼計劃,我的計劃和神在她(他)身上的計劃是否可以配合,神會不會把我們放在一起,成為和諧的一對,就像筷子和湯匙,可以一同去享用人生的筵席。


對每一對青年男女,一定要讓神介入到你們的愛情和人生中。 婚姻是人生大事,所以要求神來掌管這件事。


提醒八:由於青年人血氣方剛,加上社會的風俗影響,所以未婚就發生性行為在今日很普遍。 其實,這是一種不成熟的有害行為,一旦發生,只能導致雙方都受傷害,尤其女方。


在懼怕的環境下產生性行為,是不會滿足的,而且一旦發生,均有一種懼怕心理,這種懼怕心理有時還會影響婚後的生活,造成婚姻生活中的障礙。 而對於未婚先孕者,最大的傷害就是女方,不但身心受傷害,家庭也蒙羞。


未婚就發生性行為是不好的,但不幸的是世界上不好的事經常發生,所以,我還要說,如果一旦發生此事故,當事人必須負起責任,換句話說,只要女方同意,男方就應責無旁貸地要與其結婚,給她一個幸福的婚姻生活。 當然,這必須是在男方還沒有家室的情況下。 至於婚外情的問題,我會有專文討論。


提醒九:愛情是建立在誠實互信的基礎上,最能令對方感動的是真情和坦白,最能令對方傷心的是欺騙和虛偽,任何有欺瞞成分的愛情,總是危險的。


對於已婚人士,絕對不能欺騙人,再去談戀愛,這是欺弄別人。 對離過婚或已有子女而再談戀愛者不能欺瞞對方有此情況;對患有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的人,也不能隱瞞。 任何有損愛情的隱瞞行為,均是不道德的,基督徒絕對不能贊同。

lavin 發表於 2016-3-15 10:44:33

提醒十:聖經說:“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歌8∶7)人需要愛情和麵包,但為貪財而犧牲真愛,或以錢財換取愛情,均是不好的,最終還是沒有真愛。 一個人不能為了錢、或出國、或前途或其他需要而出賣自己的人格和愛情。 有所貪圖的愛情是難以長久維持的。


人若有真愛,平淡的生活也會很滿足。 就像《雅歌》所述,人若有真愛,能夠同出共入,成雙成對,即使沾上田間的污泥,宿在鄉間的陋屋也會自得其樂;能夠一起去“看看葡萄發芽開花”或“石榴放蕊”,夠滿足的了(歌6∶11)。


愛情是很美好的,人生若沒有愛情,就像樹不會長葉、花不會盛開。 基督徒有得救的福分,也應有愛情的福分,婚姻的福分,生活愉快的福分。 正當的愛情生活,是神給人類的祝福,甜蜜的感情生活,會使我們的生活更有動力、人生更加豐盛。

faster22 發表於 2016-5-15 13:12:34






一个曾经爱过你的人,忽然离你很远,咫尺之隔,却是天涯。曾经轰轰烈烈,曾经千回百转,曾经沾沾自喜,曾经柔肠寸断。
到了最后,最悲哀的分手竟然是悄无声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紧握在手里,只会弄痛我自己,生活就是要把你折腾的死去活来 你要做的就是咬牙坚持下去,
累的时候告诉自己:我不能倒下,因为我没有依靠!

astor 發表於 2016-6-2 17:49:49


reapar 發表於 2016-10-9 18:40:40

一個人負心,或許是因為他的記憶力不好。他忘記了,所以他能夠負心;不是因為他負心,所以他忘記了。以前種種,他並非完全忘記,但他記憶力太差了,往事已經不再深刻,很快就被新的記憶取代,只記得新人的歡笑,忘記舊人的笑臉。愛和懷念是兩回事。男人忘不了舊情人,必然是他在過去的歲月裡,曾經傷害她,那一次的過失,他無法彌補。當明知不可挽回,唯一補償的方法就是懷念,同時也用對她的懷念來懲罰自己。自以為是的深刻不過是自欺欺人的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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