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鑊仔牛柳」=「紅燒豬仔」
香港衰十一即係指「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嘅簡單俗語。因為個名有11個字,所以改咗個咁嘅簡稱,作獄中「你衰乜嘢」嘅答案。但係,事實上,香港法例並無一條罪叫「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呢條所謂嘅罪係因為有人誤解法例搞出嚟。
根據香港政府喺1978年修訂嘅《刑事罪行條例》,如果任何年齡嘅男性同一個未夠十六歲嘅少女發生性行為,唔理有無經過當事人或者當事人嘅家長或者監護人同意,都會觸犯呢條法例,最高刑罰係會判監五年。但係,香港男女都係十八歲成年,所以「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並唔存在。同16-17歲嘅未成年少女性交並唔犯法。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另一個俗稱係「鑊仔牛柳」,又名「紅燒豬仔」,意思係指未熟(受害人未成熟)。而紅燒豬仔另一解法,係指個受害少女重係嫩,好似乳豬仔.
香港法例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4條 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衰十三:正式罪名係《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犯罪者可被判終身監禁。(香港法例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 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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