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san 發表於 2016-7-3 17:51:33

新舊約全書總論



新舊約全書總論


《新舊約全書》,是數十卷經書的總集。這些經書的特點,在於它們的寫成有超乎自然之處,因為這些經書都是在天主聖神默感下寫成,賜予天主的子民──教會──的禮品。

聖教會自古以來,一致主張這部總集包括《舊約》46卷,《新約》27卷,共計73卷。但大多數的基督教派,由於只相信以希伯來文寫成的書才為聖經,因此現今只有希臘原文的《巴路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下》、《智慧篇》和《德訓篇》7卷,未著錄在他們的聖經書目內。而天主教會自古即以「希臘文七十賢士本」為聖經,因而對上述 7卷也一律認為是聖經。

這些經書稱為「約」,因為其中心思想,是天主與人類所立的盟約。天主與以色列民族在西乃山上所立的盟約,稱為「舊約」;耶穌以自己的聖血和聖死為全人類所立的永遠盟約,稱為「新約」。這些經書又稱為「聖經」,是為表示這些書所具有的獨特地位和神聖權威。書中所記述的一切,是吾人信仰及道德的大經,又為吾人立身經世的大道。

《舊約》經書的原文,除幾卷和幾小段外,大都以希伯來文寫成。後來僑居北非受了希臘文化影響的猶太人,因多不諳希伯來文,猶太人遂在公元前三至二世紀,將「舊約」各書譯為希臘文,即今所稱的「七十賢士譯本」。以後希臘語文也成了羅馬帝國的通用語言,宗徒們在各地宣講福音,為了方便起見,即時常利用這部希臘文聖經,為此這部希臘文聖經(包括 46卷)自初即為教會所尊重,並具有極大的權威。

risan 發表於 2016-7-3 17:51:47

《新約》各書,全部是以希臘文寫成,只有《瑪竇福音》,原文雖為阿辣美文,但很早即已失傳;今所留傳的,只有希臘文本。

《舊約全書》的寫成,凡經一千餘年(約由公元前1300-100年),而逐漸彙為一集。《新約全書》是公元初世紀宗徒時代的作品。

《新舊約全書》,通常分為三大類:即歷史書、先知書和智慧書(或訓誨書),這是很廣泛的分類。至於作者,《舊約》大多出於先知及其他賢哲的手筆,《新約》是宗徒和宗徒弟子的寫作。但因全部聖經都是「因天主的默感寫成的」(弟後3:16),經內的話是「由天主所派遣的聖人,在聖神推動之下說出來的」(伯後1:21),為此我們不得不承認聖經的首要作者是天主。所謂「默感」,即是說:聖經的作者與編者(人),在天主的靈性感動之下,寫下天主願向他的子民(舊約與新約的教會)所要說的話,記下天主要他們記述的史事。有時天主也曾向他們透露某些重要的事蹟,或直接向他們說話;這樣,作者不僅獲得了「默感」,同時也獲得了「啟示」。既然天主是聖經的首要作者,那麼聖經上所記載的即是天主的話,即是天主的「聖言」。既然是天主的話,那麼聖經上所載的一切,句句都「真實無誤」。就是說:聖經作者在天主默感下所願表示出來的意義,是不會錯誤的。但為瞭解作者所要表達的本意,必須先注意經書中每部書的文體和體裁:是散文或是詩體?是歷史或是傳奇?是寓言或是訓誨?因為每種文體有其獨特的意義。同時還應注意作者或編者的時代背景,因為時代不同,論事的觀點也各有異。比如古代民族,尤其以色列人對歷史的觀點,和今日的史學家的觀點,有絕大的不同。尤其聖經的作者或編者,是本着宗教觀點來編述歷史的過程。他們看歷史時,常着眼於天主為歷史的推動者和支配者;人民的盛衰興亡,常繫之於他們是否遵守天主的法律。

risan 發表於 2016-7-3 17:52:00

另一個極重要的問題,是聖經與科學。聖經的作者決無意以教授自然科學(如宇宙學、天文學、生物學、人類學等)為寫作的目的。聖經作者的目的,是在於啟迪人類「獲得拯救的智慧」(弟後3:15);為此他們無意研究自然界的進化和人體的構造,其用意只在說明自然界和人類與天主的關係,教導世人,天地萬物都來自天主,一切都因天主的照顧而生存,最後又歸於天主。

還應當注意的是:為適當地研究聖經和解釋經意,人人必須先有信仰,並甘心接受聖教會的指導,因為天主把聖經委託給教會保管,因此只有教會才有解釋聖經的特權。

聖經中所記載的都是些最重要的真理,教父多稱聖經為天主給流徙的世人寄來的家書或天書。在這部天書內,天主先將自己啟示給世人並告知世人,天地萬物的來歷和目的,告訴我們天主原先怎樣給人類備下了幸福,現今的痛苦、患難和死亡又怎樣來的;天主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怎樣逐步實現了他救贖人類的大計劃。《舊約》所載,即是天主為以色列民族所行的大事,所定的法律,所發的勸言和警告。這一切都是他為完成救贖人類工程的準備,甚至以民的被選,也是為準備萬民獲得救恩。《新約》則是全人類得救的大喜訊,記載人類唯一的救主耶穌基督救贖人類的大事;因為耶穌是天主第二位聖子,只有他才能把天主性體的真理啟示給人類。他降生成人,藉着自己的人性,完成了天主慈愛的計劃,使人與天主重歸於好,且提高了人類的地位,使人分享天主性的永福。

risan 發表於 2016-7-3 17:52:14

由此看來,耶穌基督實為《舊新》二約的中心,是「法律」(舊約)的終向(羅10:4),是「新約的中保」(希8:6)。《舊新》二約各經卷的最後目的,就是叫人準備期待「我們偉大的天主及救主耶穌基督的光榮顯現」(鐸2:13)。

聖經為人類得救既有如此重要的關係,因此聖經對聖教會,對於一切基督信徒,對全人類,的確是舉世無雙的無價寶書。聖保祿論《舊約》說:「凡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羅15:4),「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弟後3:16)。這些話對《新約》來說,更為恰當;而且可說,如果沒有聖經,我們無論對天主,或是對人,不會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因為只憑理性的自然神學是不夠的,決不能打動人心,惟有研讀聖經才能觸及我們靈魂的深處,使我們聽得見「生活天主」的話,領略天主威愛兼有的聲音,洞見他全能的偉大化工,明白他怎樣生養保存萬物,怎樣以他至高無上的主權宰治一切,裁判一切;又怎樣以他慈父心腸,導引迷途的蕩子,回歸父家。無怪乎教宗良十三稱聖經為「神學的靈魂」。

risan 發表於 2016-7-3 17:52:25

誠然,一個懷有信德的教友,在恭讀默思聖經時,應覺得是與天主會晤,是在靜聽天主的勸導,是在聽他在天之父的慈音。當他心有所得,情有所動時,自然就向天主說話,這即是祈禱。無怪乎聖教會自古即以聖經為讚美、祈禱、默想最好的寶書。信友如能日日如此讀經,與天主互訴衷曲,在日常的生活上或工作上,必能時時對越天主,承行他的聖意,臻於聖化一切的至境。為此教會不斷勸勉信友多讀聖經,尤其這次大公會議,對聖經研究與聖經誦讀特予強調。願我信友善體慈母教會的勸告,勉力天天去閱讀這部天賜寶書。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舊約全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