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愛說“分手”女孩
認識趙軍的時候,我前面已經談過9個男朋友。之所以會頻繁地分手,歸根結底是因為我是個愛說“分手”的女孩子。
諸位可以想像,當大雨滂沱的時候,男女主人公正激烈爭吵,然後一聲炸雷,男人說了句什麼,女的怒不可遏,“啪”地一拍桌子,然後拂袖而去。
真可惜,不是演戲,我就是那個劇中人,一而再,再而三。 直到一切無可挽回。
認識趙軍的時候,我已經身心疲憊,於是我抓他的手,對他說,“請你記得,無論發生任何事情,你都不要放開我的手。我說分手,全是騙騙你的。”趙軍說,“好”。
兩個月之後,我們果然開始爭吵。 而每當我故伎重演,拂袖而去時,趙軍就像個木納的小鴨子,一聲不吭地跟我。 我走到哪裡,他跟到哪裡。 怎麼甩也甩不開。 問他,他說,是你要我不放手的! 於是我呆呆的說不出話來,只得與他重歸於好。樣子的反复,一直進行到我遇到余雷。
余雷很優秀。 優秀的男人好像話都不多。 和他在一起,我變成世界上最乖的女人。 他工作忙的時候,我連條短信都不敢發,唯恐讓他覺得煩心。 據說他以前的女朋友,就是因為盯得太牢而讓他“蹬”了的。 他說,吉莉,我想找的就是你樣成熟懂事的女孩,相信你不會讓我失望。 一句話,就把我變得無比聽話。
我向趙軍提出分手,但他搖頭不同意。 “你說過不要我放手的!”他說。 我只好解釋給他聽,說我愛上了別人,說那個男人很優秀,並請他放我一馬。 但趙軍還是不同意,我沒辦法,只好扮失踪。
手機不接,短信不回,MSN阻止掉。 一下班,就到余雷的辦公室去混,然後同他一起下班,再上他家纏綿一陣。 然而余雷從不留我過夜,他說是他的習慣,有人在旁邊他睡不好。 最初,他會送我到小區門口,幫我打一輛車回家。 後來,就只送到樓下。 再後來,乾脆不送了。 “吉莉,你不要老是纏我,自己找點事情做。 ”話,其實已經說得很不客氣,但我依舊執迷不悟。
那一天,我又在余雷家呆到深夜,突然之間電閃雷鳴,下起了大雨。 是很冷的冬夜,我衣衫單薄,又覺得頭痛。 我說,“余雷,你送我吧。”他抬頭看我一眼,不置可否。 我說,“其實我也知道你不愛我了,今天就最後一次,送送我。”然而一次,他竟連頭也不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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