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on 發表於 2018-3-8 21:30:35

「我們在天上的父」:

經文: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太六:9/13)。

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耶穌說:「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路十一:1/4)。

※        這兩段經文,分別記載在馬太六:9/13;和路加十一:1/4節。這是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典範;簡稱「主禱文」。從經文中可以看出基督徒的禱告,應當包含的幾個方面。這篇禱告包含有六個祈求:前三個關乎神的聖潔和公義;後三個關乎信徒的個人需要。禱告應該簡明扼要,但不是簡單草率,耶穌有時甚至徹夜禱告呢(路六:12)。



一、        「我們在天上的父」:在我們的禱告中,首先應該包含對天父的敬拜。

1/、神是我們的父親(約一:12),祂關心並愛護我們,喜悅我們與他有親密的相交(約壹一:3)。因著基督的救贖,我們可以隨時來到父神面前敬拜祂,把我們的需要告訴祂(太六:25/34)。

2/、神這樣一位天父,不會像我們地上的父親那樣,能容忍他兒女的罪惡,也不會疏忽對他們的嚴格管教。神是位聖潔的天父,必然恨惡罪;祂絕不會容忍罪惡,即使是對待那些稱呼祂父親的人,也豪不徇情。祂的名必然是「聖」的。

3/、天父既能懲罰又能賜福;既能收取又能賞賜;既有公正嚴明有慈悲憐憫。祂對待祂兒女的方式,是取決於他們對祂的信心和順服。

二、「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在我們的禱告和生活中,最關注的應該是尊崇神的名為聖,神自已得到當得的敬拜、榮耀和尊貴,才是至關重要的(比較詩卅四:3)。在我們的禱告和日常跟隨主的道路上,我們應該十分關注神的名譽、教會、福音和祂的國度。任何可能敗壞主名、玷污祂聖潔性情的言行,都是一種可怕的罪,都會使神公然蒙受羞辱(太六:9)。

三、「願你的國降臨」:禱告必須關注「神的國」,現今在地上的情形及在未來的完全建立。

1/、我們必須為基督再來及神永恆的國度,能在新天新地內建立而禱告(啟廿:1;比較彼後三:10-12;啟廿:11;廿二:20)。

2/、我們必須為神的屬靈國度與我們同在,並且彰顯出來而禱告。這也包括在禱告中要宣告神的大能,以擊敗撒但的工作,醫治病人,拯救失喪的靈魂,推動神的公義及聖靈,在神子民的身上澆灌。耶穌說:『我若靠著 神的靈趕鬼,這就是 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十二:28)。 神的國度「天國」意味著 神親自來到這個世界,彰顯祂的大能、榮耀和權柄,摧毀撒旦權勢在現今世界中的地位。這不僅是針對救恩或教會而言,也是指著 神在各樣工作中的有力彰顯。

四、「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太六:10):當我們禱告「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時,意味著我們真誠地渴望神!永恆計劃中的旨意和目標,能夠在我們及我們家人的生活中成就,藉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帶領,我們能夠從神向我們啟示的話語,即是從聖經中明白神的旨意(比較羅八:4-14)。「 神的旨意」就是「 神的律法」的另一種說法。詩人大衛說:『我的 神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中』(詩四十:8)。這裡大衛把「旨意」和「律法」相提並論;同樣,使徒保羅也把明白「 神的律法」與曉得「 神的旨意」等量齊觀(羅二:17/18)。換而言之,既然 神藉著祂的「律法」指教我們當行的路,所以祂的「律法」就可以稱為「 神的旨意」。「律法」本質上就是「訓詞」,指 神口中所說的一切話。當我們為「神的國和神的義」降臨在我們中間禱告時,「神的旨意」就成就了(太六:33)。

五、「日用的飲食」(太六:11):禱告也應該包括個人日常生活的需要(腓四:19;參路十一:3)。— 信徒應該根據以下四個原則,學習為自已的生活所需禱告:

1/、我們的懇求必須合乎神的旨意,並且榮耀神(太六:10,33;林前十:31;約壹五:14-15)。
2/、我們必須渴望神向我們顯出祂慈父般的的愛(太六:9,25-34)。
3/、我們必須為自已的基本需要,以及事工的需要,祈求神的供應(林後九:8;提前六:8;來十三:5)。
4/、只有當我們忠心將自已所有的奉獻給神和與人分享之後,我們才能向神求取我們所需的(林後九:6;參八:2/7)。

六、「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六:12):「債」在這裡是指罪(參羅三:23)。禱告不能忽略罪的問題,我們要甘心饒恕那些傷害和惡待我們的人(太六:14-15;來九:14;約壹一:9)。 神的赦免可分為兩類:

1/、信主稱義時得到的赦免。人的罪因憑著「信心」接受耶穌是主時,就白白的得蒙赦宥(弗一:7)。
2/、人一生都需要的赦免。 神的兒女生活在世上可以不為罪所阻,要與父神保持不斷的交通「禱告」。這種赦免必須承認罪,又要遠離罪才能獲得(約壹一:9)。此處所講的赦免屬於第二類。

七、「救我們脫離凶惡」(或作“脫離惡者”):每一位基督徒、都是撒但以仇恨敵意和邪惡詭計、特別攻擊的對象。因此,我們必須不斷禱告,祈求父神幫助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和計謀(參路十一:26;十八:1;廿二:31;約十七:15;林後二:1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太十八:):主耶穌非常期望祂的門徒「常常禱告」,以便能夠順利完成 神在他們生命中所定的旨意。從這個有關寡婦堅持不懈懇求官長伸冤的比喻中,我們可以認識到以下幾點:

1/、在主耶穌再來以前,我們必須在凡事上都恆切禱告(路十八:7/8;羅十二:12;西四:2;帖前五:17)。
2/、在今生,我們也有一個對頭(路十八:3),就是魔鬼撒但(彼前五:8);恆切的禱告,能夠保守我們脫離那惡者(太六:13)。
3/、我們應當切切呼吁 神除滅罪惡,施行公平(路十八:7)。
4/、恆切的禱告,也被算作有信德的表現(路十八:8)。
5/、在基督再來以前的末後日子里,忠信之人的禱告,將會受到愈加嚴重的欗阻(提前四:1)。由于撒但對人的攻擊,以及世上眾多享樂的誘惑,許多人都會放棄恆切敬虔的禱告生活(路八:14;太十三:22;可四:19)。

※這裡有一點可足注意的,就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太六:14-15):耶穌在這裡反復強調、基督徒要樂于饒恕別人的過犯。如果我們不饒恕別人的過犯,接受他們的悔意,神就不饒恕我們,我們禱告也不能上達到祂的耳中。這也是神施行饒恕的一個重要原則(太十八:21/35;可十一:26;路十一:4)。正如在可十一:21-26節那裡一樣,愛和饒恕的倫理原則和因信稱義的真理是不可分割的。用清淨的良心來接受神白給的恩典,這就關係到認識基督在十字架上為罪受刑這事實。意思乃是說我們不能向罪人嚴加刑罰或強求報復,卻應該向眾人大顯愛心和饒恕。

最後:我們從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中、可以看見以下幾方面:

1/、「禱告」的基礎建立在以神為我們的天父的關係上。神是一切真正相信祂兒子的人的父親(約一:12-13),只有這些人可以稱呼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
2/、「禱告」當以敬拜開始。「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這句話,是對神和他所作的一切的確認。
3/、「禱告」中所求的,當將神的國和這個國的降臨置於首位。
4/、「禱告」應以神的旨意為前提;無論「禱告」蒙應允不蒙應允,都該如此。
5/、「禱告」應該把神的旨意和神的國度實現在地上,當著目標和理想。
6/、神的兒女在「禱告」中,可以為自已今生肉身上的需要祈求。
7/、如果兒女們與天父之間的關係因罪隔斷,「禱告」也會受到阻礙(太六:12,15)。
這篇禱文的信息,雖然未能具體詳盡的說明有關「禱告」的全部教訓,但是「禱告」的精髓都己包括了。在「禱告」中沒有特別提到「感恩」(比較腓四:6-7),但「感恩」的意思己包含在「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一句話裡頭了。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們在天上的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