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遺產問題以錘襲母
【星島日報報道】長沙灣李鄭屋邨早前發生兒子用錘襲母案,兒子於今年1月因母親缺席,其去世父親需在高等法院處理的遺產承辦書事宜,一怒之下,從牀下取出修整傢具用的錘子,打母親的右手肘及背部數次致其處觸痛及腫脹。兒子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原定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兒子於庭上稱感到後悔,向母親及公眾致歉;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過往多次施暴,越發嚴重,為公眾利益著想,會再索取感化報告、心理報告和精神報告,還押至5月7日再作判刑。任職機械技工的27歲被告戴譽威今沒有律師代表,其母亦有到庭,向裁判官說:「法官大人,我有求情信。」被告向裁判官進一步求情,稱「可能我個樣成日好嬲,媽媽、街坊見到我都好驚,覺得我成日打佢。」
裁判官先命令將被告押入犯人欄內,並斥:「全部都係藉口呀仔」,裁判官又提醒被告母親,不能縱容兒子不自控地使用暴力,從上次索取的報告可見,被告多次家暴,更有「由屋企內施虐到屋企外面」的趨勢,過往不但對已過身父親施暴,亦有向母動粗,只是沒有報警處理,因此先收押等候報告,籲被告期間「好好反省,控制自己情緒」,又謂除了暴力是傷害,情感也是傷害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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