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行“十善”,去“十惡”
佛教因果報應論認為,世間一切事物都由因果關係支配,強調每個人的善惡行為必定會給自身的命運帶來影響,產生相應的善惡報應,由此引起人們在前世、現世和來世的輪迴。由於佛教因果報應論與中國傳統的天命論相融通,與儒家倫理相協調,因而更具中國特色,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佛教的因果報應思想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強調因果律的普遍性。佛教認為,世間生命並非一世而終,生命之流,繼往開來,綿延不絕,貫通過去、現在和未來三世。現世的境況由前世的行為決定,是前生行為的結果;現世的行為又決定後世的命運,是來生命運的原因,如此流轉,互為因果,並體現在生命形態中。在時間上,因果遍於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因果報應,如環無端,本無生起之時,也無終止之日。在空間上,宇宙結構中的人類社會、各種天界和地獄等,因果律都發生作用。除了無為法(指非因緣和合而成、無生滅變化的絕對存在)之外,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律支配,即使是具有各種神通的佛、菩薩,也要遵循因果律(參見方立天著《佛教哲學》)。二是肯定人對於報應的主體性。中國傳統的報應觀念以及道教因果報應論認為,天命或天神賞善罰惡,受報的主體是造業者的子孫,造業和受報的主體被分開了。而佛教因果報應論則強調人的思想行為對於果報的決定作用,把受報的主體規定為造業者自身,即自作自受,並堅持業報主體的同一性,認為眾生根據自身的造業不斷地在六道(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中生死輪迴,從而確立了人的主體地位。佛教的因果報應強調個人對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為選擇負責,人的一切境遇、命運都取決於自身的思想行為。貧富壽夭人生等境況,既非神靈的主宰,也非天命的安排。自己所作業因,無論為善為惡,都由自己受報。自己的命運由自己掌握,自己也可以改變自己的命運。因果報應只涉及本人,並不株連後代,殃及他人。
三是突出道德在生命流轉中的決定性。因果報應所講的因和果,分為善惡兩類,善和惡的標準,由佛教的教規來衡量,強調要行“十善”,去“十惡”(殺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恚、邪見,去以上“十惡”即為“十善”)。持戒行善必得善報,犯戒作惡必有惡報。眾生在現實中所處的貧富尊卑、強弱苦樂、美醜壽夭、或人或畜等各種不同的境況,就是不同業因所得的不同業報。但今生之“業”不一定今生得報,今生之禍福殃慶也未必是今生之“業”所致,而可能是前生乃至千百生前“業”之報應。業是指眾生的身心活動。從形態上分,有身業(身體的行動)、口業(言語)、意業(意念);從性質上分,有善業、惡業、無記業(非善非惡之業)。佛教因果報應論的中心內容是論述眾生的思想行為和生命再塑造的關係問題,強調道德在生命轉化中的作用,善因結善果,惡因結惡果。道德是自我塑造未來生命的決定因素,把佛教的戒律等道德規範定位為人生行為的基本準則。
四是顯示三世因果理論的圓融性。佛教認為,眾生在未能解脫成佛之前,都處於生死循環之中,人在此處的死,意味著在別處的生,但生於何處,則由業報決定。眾生之所以處於六道之中受生死輪迴之苦,其苦因在於貪、、痴“三毒”。只有熄滅貪、、痴,才能消除苦因,獲得解脫,超脫六道輪迴。輪迴說是佛教因果報應論的重要內容和理論基礎,它告訴人們眾生具有兩種人生選擇:一是作善業而獲得正果,歸於涅;二是作惡業而在六道之中不斷流轉,不得解脫。佛教因果報應論通過三世因果的理論設計,把人們現實生活的境遇歸結為今生或前世的業因,又把現世生活的思想行為與今生或來世的命運結合起來,這就突破了人生一世的時間界限,對現實生活中仁者不壽,富者不仁,惡人榮華富貴,善人卑微貧窮等現象,有了一個能夠自圓其說的答案,從而擺脫了一世因果的理論困境(參見方立天著《中國佛教散論》 )。
教因果報應論體現了人對現世的關切和終極的關懷,為中國人提供了一種觀察人生的新視角,以及如何對待人生的新方式,成為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影響巨大而廣泛的宗教人生理論。可以說,沒有因果報應論,佛教的勸善教化等社會功能也就無法實現。
當今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任重道遠,道德對於社會和諧的意義日益突顯。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既要靠法制,也要靠道德。道德可以通過社會輿論、人們的內心信念和傳統習慣發揮作用,也可以通過宗教信仰得以實現。
如果我們撩開宗教信仰神秘的面紗,認真審視一下宗教和宗教道德,就會發現其中包含著豐富的關於追求真善美的道德思想和觀念,這些都是人類嚮往的道德理想和道德目標,是宗教道德中的積極因素。正是這些積極因素構成了宗教道德的內核,使之在調節社會關係,推動社會進步的過程中釋放著能量;也正是這些積極因素,成為宗教在人類社會的歷史長河中得以延續和發展的基因。社會主義道德作為當代世俗道德的主體,代表著社會歷史發展和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體現著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性質,無疑是積極的、進步的。社會主義道德又是多層次、開放的,它可以包容其它一切有利於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惡醜的思想道德。換言之,一切有利於調節社會關係、促進社會文明、和諧的思想道德,都可能成為社會主義道德的有益補充。
千百年來,佛教因果報應論作為一種闡發道德與生命的關係的理論,以其通俗、圓融的理論特色,廣泛而深刻地影響著人們的道德生活,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揚善抑惡、扶正祛邪的道德調節功能,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在當今加強公民道德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這一理論及其所支撐的佛教道德,仍然可以以其自身獨特的魅力,在一定範圍內為淨化人心、調整社會倫理關係、提升社會道德水準發揮特殊的作用。首先,佛教因果報應論可以引導信教群眾確立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道德標準和道德評價。源信仰的力量已經使佛教善惡報應的觀念植根於信眾的道德生活中。人們依據佛教的道德規範(如戒律、禁忌),結合自己的道德實踐和宗教體驗,建立起“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的道德信念的同時,也就建立了一個衡量自身和他人思想、行為善惡的道德標準,這必然會對社會道德現像做出符合佛教善惡觀的價值判斷。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宗教不斷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以及佛教界“人間佛教”思想和實踐不斷深化,佛教善惡觀將被賦予新的時代內涵,以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為善、損害社會整體利益為惡,促進社會和諧為善、妨礙社會和諧為惡的道德標準將進一步確立,其揚善抑惡、褒善貶惡的道德評價功能也將在信教群眾中進一步得到彰顯。
中國宗教網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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