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enice 發表於 2020-1-15 13:32:00

隆乳可能導致淋巴癌?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2011年指出乳房植入物可能與一種淋巴癌(ALCL)有關,世界各國漸漸有許多風險管理機制,台灣女人連線與立委林淑芬今日痛批衛福部慢半拍。對此議題,台灣整形外科醫學會表示,這種案例以西方國家為多,國內目前並未傳出植入物造成ALCL的案例。


馬偕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張明志說,間變性大細胞淋巴癌(ALCL)是T細胞淋巴癌的一種,占所有淋巴癌近百分之二,好發於25歲至50歲之間,但造成這個疾病的危險因子不明。


ALCL患者會出現的症狀像是發燒、淋巴結腫大,淋巴結腫大好發在皮膚上。不過,ALCL在T細胞淋巴癌中的預後算是較佳的,約五到六成患者可以早期發現,並加以根治。


台灣整形外科醫學會理事長、三軍總醫院實驗外科中心主任陳錫根說,與乳房植入物有關的ALCL案例在西方為多,其中又以選用絨毛型植入物的患者居多,但日本、韓國、中國與台灣目前並未傳出類似案例,請民眾不用過度擔憂。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上午在記者會中表示,我國105年有393人確診ALCL,但衛福部卻未掌握當中有多少人作過隆乳手術、無法初步了解其中相關性,呼籲衛福部積極建立完善的追蹤制度。


對此,陳錫根表示醫學會相當贊同。他並建議,隆乳女性應妥善保存醫療院所提供的植入物原廠卡片,上頭有產品名稱與型號,便於發生異狀時通報追蹤。另外,隆乳後三至六個月應作一次超音波檢查,年滿40歲應定期針對乳房進行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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