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英国和爱尔兰分离
爱尔兰被英格兰殖民,开始于1169年,先君亨利二世在罗马教廷的支持下,确立了封建法理上的统治权,然而英格兰人直接控制的地域有限,仅有以都柏林为中心的所谓直辖区。到了16世纪都铎王朝时期,英格兰发动再征服,才在此后的三百年间将将爱尔兰彻底纳入统治区域。1801年,不列颠与爱尔兰合并成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原先独立的爱尔兰议会取消,爱尔兰被英国完全吞并。
重要历史路径如下:1494年刚从玫瑰战争中获胜,志得意满的亨利七世将目光转向爱尔兰,下令爱尔兰议会的决定只有在通过英格兰国王批准后才有效,尽管此时英格兰实际上在爱尔兰只对东部的一个郡有直接的统治。英格兰殖民者涌入爱尔兰,爱尔兰诸多部落王公的独立面临严重的威胁。
1533年,都铎先君亨利八世与罗马教会决裂,国教会成立,说英语的英格兰成为新教国家。然而说盖尔语的爱尔兰人始终信仰天主教,数百年的殖民和反殖民史塑造了爱尔兰人的民族认同,而宗教改革又为此增添上宗教战争的色彩,形成了信奉新教的外来殖民者与信奉天主教的土著之间的尖锐对立。
爱德华八世、玛丽一世延续父亲的政策,持续发动爱尔兰殖民战争,从直辖区向内地扩张,都铎王朝行事酷虐,各种政策激起了爱尔兰人无间断地起义和抗争,但都告以失败。在伊丽莎白一世一朝第一次将整个爱尔兰岛全面置于自己直接统治之下。
期间,从英格兰来的移民蜂拥而入,主要于爱尔兰北部阿尔斯特地区进行垦殖。苏格兰斯图亚特王朝入继英格兰大统,延续都铎王朝旧仇恨,信奉新教的苏格兰人也涌入爱尔兰。所谓不列颠人(合并的英格兰与苏格兰),某种意义上是在对爱尔兰殖民的基础上形成的。
同时,由于大量的爱尔兰人被归化,许多不列颠人被本地化,在阿尔斯特地区形成了一个新的族裔,信奉新教的爱尔兰人,与传统的天主教徒格格不入。新教徒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天主教徒的矛盾愈演越烈,最终近似于民族矛盾,历史在此也埋下了日后南北爱尔兰分裂的伏笔。
1641-1653年和1690年爱尔兰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两场宗教/民族矛盾,不下于今日任何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矛盾。国教徒最后在法律上确立了统治特权,而不服从国教者(包括天主教徒、新教长老会等)则被取消了政治权利。
这种不义的歧视在18世纪逐渐被淡化,尤其在18世纪80年代,天主教重新获得权利,但这侵损了原本占统治地位的新教徒的利益,激起了新教徒社区与天主教社区的冲突与攻击,两者关系趋于极化,极端势力纷纷抬头,新教社区此前主张政治改革的开明派人数剧减。
并不是说就不存在调和两大族群关系的努力,受法国大革命影响,联合爱尔兰协会应运而生,试图建立没有教派分歧的独立的爱尔兰共和国。但是1789年的爱尔兰大叛乱,以及之后接连不断的镇压和暴力冲突断送了这一梦想。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大英帝国手上的这块烫手山芋,帝国启动了合并法案,认为将爱尔兰人纳入帝国公民的框架内,会加深爱尔兰人对帝国的认同,减少族群间的对立和冲突。1801年爱尔兰与不列颠合并后,爱尔兰不再由爱尔兰自己的议会管辖,而是由位于伦敦的不列颠议会直接管辖。显然爱尔兰人并不怎样认为,绝大多数爱尔兰人对帝国的认同明显不如对宗教和民族的认同深,反抗并没有停止,只是合并给予了一个新的框架。1829年,爱尔兰天主教徒在奥康内尔的领导下完成了天主教解放,天主教徒获得完全的公民权,双方勉强达成了妥协。但奥康内尔更进一步理想是解散1801年的联合,建立独立的爱尔兰民族国家,这激起了爱尔兰新教徒的反对。
由于新教占大多数的爱尔兰阿尔斯特此时成为爱尔兰最富庶的地区,与英国经济联系最为密切。同时新教徒担心一旦爱尔兰独立,那么在此后的爱尔兰国家里在总人口占少数的新教徒将会受到天主教徒的压迫,因此坚决主张与帝国联合,反对脱离。此间,爱尔兰新教长老会趋向保守,斩断了与爱尔兰激进共和派的联系。到了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脱离不列颠的思潮又开始风起云涌,爱尔兰天主教徒成立了许多要求独立的政治组织。与之相对的,新教徒则反对爱尔兰独立。过去压迫反压迫殖民反殖民的对立,如今被联合反联合独立反独立的对立取代。至1866年,随着两大社区先后成立对立的民族主义政党和联合主义政党,这一转变完成。日后爱尔兰共和军的恐怖主义在此时便有端倪,针对平民的超限战第一次在欧洲出现,以致于老派社会主义者恩格斯听到消息也感到颤栗不已。因为不论是马克思的理念,还是当时欧洲的共识中,针对平民的恐怖行为都逾越了道德底线。
可以暴力反抗政府,却不能将武器挥向平民,始作俑者,其无后乎。1868年,英国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通第一次上台组阁。格拉斯通同情爱尔兰人,尽管他此时施行的改善爱尔兰人境遇的政策并不成功,但推动了爱尔兰自治运动的发展。1870年,爱尔兰自治会成立,取得的议会席位数量不断扩张增加。到1885年,以至于成为议会斗争胜负的平衡手。当时自由党险胜,只比保守党多86席,而爱尔兰自治党恰好拥有86席,倘若他们倒向保守党,则胜负必将颠倒。
于是自由党领袖格拉斯通为了争取爱尔兰自治党的支持,决定支持爱尔兰自治,他认为这是维护帝国统一的唯一机会,也是使自由党掌权的唯一机会。1886年,他组成第三次内阁,立即提出爱尔兰自治法,根据该法案,爱尔兰人将重新拥有自己的议会和政府,自己管理自己,伦敦只控制爱尔兰的外交、军事和货币。但以保守党为首的绝大多数英国人不能接受该法案,以至于自由党在接下来的议会大选中惨败,自由党因此分裂。到1892年格拉斯通第四次组阁,再一次提出自治事宜。这一次法案在下院通过,却在上议院被否决。1910年爱尔兰自治党又获得平衡手的机会,1910年大选结果自由党获得274席,保守党和联合派共获得273席,工党41席,爱尔兰自治党82席。于是自由党重操故技,将爱尔兰自治法案提上日程,在消解掉上院权力后,1912年下议院通过自治法案,1914自动成为法律。不幸的是一战爆发,自治法案被搁置,战后再予施行。但等战争结束后,爱尔兰已经不满足自治地位,即要求独立。1916年的复活节起义,点燃1912-1921年爱尔兰独立战争的导火索,在无间断的暴力冲突后双方妥协,缔结和平协议,爱尔兰32个郡中的26个宣布从联合王国中独立出去,而北部的6个郡由于新教徒的反对而留在联合王国,英国改名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对于当时的爱尔兰民族主义者来说,北爱的分裂是人为制造的悲剧,是违背爱尔兰绝大多数人意愿的非法行为,而北爱尔兰的新教徒则将北爱尔兰看成一个按照威尔逊民族自决原则成立的政体,更进一步将北爱尔兰视为一个新教国家。
现在看来,北爱尔兰天生是一个泥足巨人,它是阿尔斯特地区占绝大多数的新教徒,为了避免自己在天主教徒占绝大多数的爱尔兰地区受到压迫而奋起独立的产物,但是北爱尔兰境内同样有大量的天主教徒,占人口的百分之三十五,无法彻底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国家。这使得整个二十世纪,北爱尔兰内部依旧延续着民族仇恨,冲突与仇杀接连不断。爱尔兰问题的关键,在于不列颠民族认同构建失败,占人口少数的爱尔兰人无法被整合进不列颠民族国家中。爱尔兰南北分裂的关键,在于爱尔兰民族认同构建失败,占人口少数的新教徒无法被整合进爱尔兰民族国家中。而北爱问题的关键,便在于北爱民族认同构建失败,占人口少数的北爱天主教徒无法被整合进北爱尔兰民族国家,并且不断受到非我族类的歧视和打压。何谓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乃想象之共同体,是认同的产物,如果没有形成统一的认同,则不过是一团散沙的集合。民族国家的根基在于人民主权与单一均质,两者一体两面,不可分割。人民主权意味着合法性来自于民众民主自决,若无单一均质,则必然内斗不断,政治资源陷于无意义的内耗中,其出路无非继续分裂解体,老死不相往来,一如今日东西乌克兰。而民主国家的存在,又必须仰仗民族国家的诞生和形成,连共同体的认同都无法凝聚,遑论形成顺从多数保护少数的民主立宪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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