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有愛情存在的。
我相信有愛情存在的。我不屑于去挑選合作夥伴,也不屑于去談一場與愛情無關的戀愛。其實從小到大,我見過的婚姻都不算成功。我三歲時候爸媽離婚,我是跟著媽媽長大的。後來見到身邊的親人,無一不是處在離婚或者瀕臨離婚的處境。我見過昨天還“舉案齊眉”的恩賜夫妻今天就怒目而對大打出手,也見過為了孩子勉強維繫的捆綁婚姻。所以我一直覺得我應該是,不願意結婚的。我也常常對別人說,我有點恐婚阿,因為我從沒見過美好的婚姻。後來我發現我不是害怕結婚,我其實是恐懼婚姻會把我和我愛的人都變成另外的樣子,變成我們最討厭的樣子。所以應該是,好希望結婚阿,好希望和對的人結婚。今天看到了一個故事。一個姑娘和老公戀愛的時候被誤診,醫生說她患了病,以後很難受孕。姑娘家裡人不讓她告訴男生,怕他知道就不要她了。可姑娘也固執,跟男生說了實話。還說,想去複查。男生拉著姑娘的手說: 別去了,結了婚再去。他說,我怕你真有問題了,我家裡會不同意。可真的結了婚,他們也沒辦法。後來結了婚去複查,發現是醫生誤診了。後來,她生孩子。他是外科醫生,進手術室陪她。她也不怕他看到自己在產房裡難看的樣子。整個生寶寶的過程中,他一直拉著她的手。寶寶生出來後,被抱出去了,她問寶寶什麼樣子。他說,我還沒看呢。護士說,你先生就顧著你了。這個故事,一點也不浪漫,但是愛情敗在細節,也勝在細節。只是兩個人遇到了問題,能夠一起解決,挺過去以後更加確定對方就是自己想要的人。“我選擇了你,不懼於把我最糟糕的一面展現給你,不懼於把我毫無防備的後背留給你,是因為我相信你是這個世界上無論怎麼樣我都可以去依靠的人”這才是有一天,我想要做新娘的意義。我記得我高中時候,有次上課,老師與我們閒聊的時候說,同學們,你們以後結婚前,一定要做三件事:第一件,去民政局門口蹲一天,看看拿結婚證和拿離婚證有什麼區別。第二件,到醫院產房門口看一天,看看生孩子是什麼樣的。第三件,在醫院住院部逛一天,算算老太太照顧老頭多,還是老頭照顧老太太多。做完這三件事,再好好考慮要不要結婚。我記得當時我還特意拿著本子記下來。我想著,有一天,我要和他一起去做這些事。
愛情從來都不是完全浪漫的,婚姻也不全是愛的情墳墓。但我想讓他知道,我堅定地選擇著他,我希望他也是。結了婚的生活多麼美好阿,一起住在一間房子裡,雖然有生活的瑣碎,但一定要互相理解和體諒。我希望我們會談很久的戀愛,一直到有一天,我們開始慢慢的說不出來到底喜歡對方哪一點,只是越來越離不開彼此了。然後我們停下來審視自己,品味我們的感情,就想說一句話。“我們該結婚了”以前人們常說,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可我偏偏覺得,談戀愛就不能以結婚為目的,而應當是,拋開結婚的目的去談戀愛。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從沒想過和你結婚,只是現在我喜歡你,你也喜歡我。如果未來的日子裡,我們都能坦然面對對方最糟糕的一面,都能邁過吃喝拉撒的坎兒,知道對方不過是個平常人的時候,還願意和他度過一生,那方才是有意義的婚姻。如若不然,就算結了婚,也不會快樂。其實說“婚姻是愛情墳墓”的人,無非是在戀愛時過於追求美好,還沒有好好瞭解就急著結婚了。如果你問我,兩個人真的能在一起一輩子嗎?我不敢說一定,人生無常世事滄桑,三年五年我或許可以盡力,可若說到一生….還真有些勉強。可要是偏要勉強呢?那就都對彼此好一點,再好一點,這樣可能一不小心,就真的永遠了呢。是真的好想結婚阿,想和一個人一起擁有一個家,一起為對方付出,今天你包容了我鬧脾氣,明天我也會耐心聽你發牢騷。
愛情更沒有所謂的保證期,現在相愛,也不表示以後會繼續愛下去。
沒有誰可以保證自己能夠愛多久,你只能很努力地去愛,然後看看可以走到哪裡。
以前你曾經覺得這樣的愛風險很大、也很可悲,但現在卻覺得愛情本來就很現實。
因為愛與不愛,常常都是一翻兩瞪眼,沒有模糊地帶,無法任你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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