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tic 發表於 2023-4-4 17:09:47

陽具戴震蛋緊貼少女臀部

曾於公立醫院任職的男醫生,去年4月把震蛋放置在自己陰莖附近,於港鐵車廂把陰莖貼近少女臀部,然後啟動震蛋,因此被控非禮。他否認控罪早前受審,作供時指自己不舉,辯稱把震蛋戴到陰莖是為了醫治此狀況。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王詠文認為女事主誠實可靠,明言戴震盪器不是犯法,但被告故意觸碰事主,事件並非意外,裁定被告罪成,決定先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押後至5月5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而涉案震蛋將充公。


29歲被告李永熙,被控於2022年4月15日,在一列深水埗站前往太子站的港鐵列車上非禮女子X。X案發時18歲,她在審訊時指,當日她在車廂感到左臀中間位置震動,維持10多秒。她感到不舒服,回頭就望見被告。之後她感到被告再貼近她,震動持續約3秒。拘捕被告的執法人員則指,當時被告穿着的風褸拉鏈底部濕了,有一攤漬,被告沒穿內褲,也沒拉褲鏈,直接露出陰莖。被告自辯時則呈上醫生證明承認自己不舉,稱把震蛋戴上陰莖是為了醫治不舉。


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證供清晰,實話實說,沒有誇大或迴避,裁定她是誠實可靠證人。而事主所感受的震動是斷續發生,法庭排除是因手機震動導致。考慮到被告及事主的高度、2人身處的位置,法庭認為震動正是被告的震盪器所造成,肯定被告是有意用下體貼着少女臀部。另外,證供顯示當時車廂雖然多人,但未算擠擁至「人貼人」程度,即使列車行駛期間,乘客或會擺動,被告如此接近事主仍屬不必要,裁定是次觸碰並非意外,而是被告故意選擇。臀部是敏感部位,被告行為意圖明顯屬猥褻侵犯,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辯方求情時指,事件不涉違反誠信,事發當時疫情嚴峻,被告曾自願去協助抗疫,冀法庭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裁判官接納建議,但強調所有判刑選項都有可能,包括即時判監。





baltic 發表於 2023-4-4 17: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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