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錯配
保险是担忧、责任和爱的综合需求,而它直接体系形式是金钱。因此谁需要被保险(被保险人),谁是需要享受保险的(保险收益人),这个关系不可混乱,现实中很多客户往往关系弄颠倒,其效果明显不同:这里有三种典型误区:
1、错位型:给孩子(通常为未成年)买保险,自己不买。
现在很多父母,爱孩子胜于爱自己,不在乎本人有无保险,而非常乐意于给孩子买保险。尽管这是爱的体现,但对于保险来说是明显的错位。
现在假设出现了风险,孩子出现了身故、或重疾、或伤残,得到保险赔付10万元,想想看这10万对这父母重要吗?根本不重要,因为她们有收入可以不停的赚钱,对她们来说痛苦之处在于失去了最爱,而不是失去金钱。
反过来,如父母一方出现风险,不能工作甚至失去生命,这对孩子来说失去的不光是父母之爱,更失去了他们良好生活、甚至是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这时的金钱就重要的多了,因为他们还不能自己去赚钱,他们需要父母的爱,也需要父母的钱。
2、自私型:给配偶买保险,自己不买。
作为爱的本质是奉献是给予对方,所以如果你爱他,就给他一切,甚至自己生命换来的金钱。也就是为什么给自己买保险,让子女或配偶作为受益人。在国外,很多人结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上了充足的保险,配偶作为受益人,因为他们考虑的是爱,爱对方,一旦自己出现风险,自己所爱的另一半可以得到金钱的补偿,继续能够享受有物质保障的良好生活,这是爱的承诺和奉献。
3、糊涂型:给家里那个收入不高的上了一堆保险,而认为自己赚钱多不必买。
家庭的生活美满保障是建立金钱的基础上,收入最高的成员自然是对家庭生活质量影响最大的。如果一旦这个成员出现问题,对于家庭的冲击也是最大的。过去的总要过去,存在的人总有面对这个物质的现实,我们不得不面对金钱的基本作用。而保险作为一种金钱补偿形式,对应的正是一个人的赚钱能力。因此赚钱能力越强,保险价值也是越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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