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與心理治療
催眠與心理治療人類從尋求緩解疾病痛楚或懂得祈禱求助之時起,便往往求助於一種像是睡眠的狀態。這種狀態現在稱為催眠。
古希臘和埃及的祭司使病人進入昏睡狀態,為他們醫治生理或精神方面的疾病。而不少民族或宗教的儀式,都有引導人進入催眠的功能,藉此可以令人更接受此宗教,或令信眾的病得醫治,或對宗族產生強烈歸屬感,心理學家認為很多宗教的治病能力,便是令信眾進入催眠狀態,引發信眾潛意識中的"自我治癒能力"。
現代催眠術始自法朗茲.安東.梅斯梅爾(Franz Anton Mesmer )。 這位十八世紀的奧地利醫師提出"動物磁氣說",認為人能傳送一股肉眼看不到的磁力用以治病,梅斯梅爾將他這種現象稱為"受催狀態",在1837年曾有人應用"動物磁氣說"施行無痛脫牙,當時的醫學界大為驚奇。
但是後來醫學界否定了他的磁力理論,爭論焦點後來轉而討論:催眠者能夠控制受催的對象,必須是受催者自願的,或是受催者特別易於接受暗示的,不過後來証實,受催者自願是首要的條件,但易受暗示者並非一般人認為那些沒主見的人,反而是一些很有主見的人更能集中精神更易進入催眠。
梅斯梅爾淡出後,十九世紀的人們開始對催眠展有意義的探索,並且認為它不是生理現象而是心理現象。
法國貴族普賽格侯爵(Marquis de Puysegur) 在這方面跨出了第一步。他是梅斯梅爾的弟子,在自己的花園中為農民進行催眠。他發現受催者雖然似乎在昏睡狀態中,但給予他們提示時,他們是會作出回應的,有技巧地運用受催者的這些回應,便能了解受催者的心靈困擾在那裡,以便提供協助。普賽格侯爵當時還相信磁力作用,但是他的弟子、葡萄牙教士荷西.克斯托迪奧.法里亞 (Jose Custodio di Faria) 等則認為催眠是一種清醒的睡眠,不過是對象的默許而己。
數十年後,英國外科醫生詹姆斯布萊德(James Braid)指出受催者只要集中精神就能進入昏睡狀態。英語中催眠一詞叫hypnosis,是布萊德創造的,源自希臘神話中的睡眠之神Hypnos。
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中,安勃羅斯.奧古斯.賴波(Ambroise August Liebeault)醫生診症時,病人可選擇服藥治病需要繳費,或接受催眠治病則免費。有一個坐骨神痛病人,原本由大學的醫院教授希普萊特,柏恩罕 (Hippolyte Bernheim) 治療,久不見效,後來他用催眠方法治好了。於是,德高望重的柏恩罕開始和賴波合作。他們催眠診治療過一萬二千餘名病人,還吸引了不少重要人物來前訪問參觀,包括現代心理學宗師西格蒙德.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但是據說佛洛伊德的催眠術不大高明,他的病人經催眠後只有十分短暫的效果,因此他終於放棄催眠治病而鑽研及創立了心理分析方法。
十九世紀未,視催眠為生理現象的觀點再度受到提倡。法國的沙爾貝特醫院著名的神經科專家馬丁.夏爾科(Jean - Martin Charcot) 發現用催眠術既可促發歇斯底里症,也可以將它治癒,於是他宣稱催眠是一種生理狀態,只能在歇斯底里患者身上見效。夏爾科於一八九三年去世前承認他看法是錯的,但是他的研究卻協助了催眠術,使它成為醫學界接受的、合法的研究範圍。
近代催眠已被廣泛接受,在很多國家的大學院校中都有專門學科開辦,被歸類於"自然療法"或"另類療法",在歐、美、澳、日都得到很大的發展,催眠當然不止於學說的研究範疇,在各國都有應用於醫療、心理及精神治療、協助培訓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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