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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olarsun

【林燕妮】專欄夢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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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8-6-7 19:36:1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olarsun 於 2018-6-7 19:3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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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霑從不隱藏對林燕妮的愛慕,不時對外發表愛的宣言,曾向友人稱指「我唔係想放棄個家,但我又的確愛燕妮。」說到對才女之愛,他更豪言「與林燕妮一起好刺激,包括精神上及肉體上的刺激,每個細胞都在高潮之中。」

身為第三者的林燕妮,被外界認定介入他人婚姻趕走懷孕妻子,但她於訪問揭露其實當時黃霑說與妻子關係欠佳,早沒肉體關係,沒料後來卻傳出其妻懷孕的消息,感到受騙的她對窗哭泣,一度希望劃清界線,卻不敵黃霑糾纏未能抽身。

林燕妮曾於專欄撰文《給黃霑的信》提及當時的委屈,「當年我背第三者身份仍與你一起,但誰不知你與華娃只是分居,離婚一事拖數年,可能最初跟你一起時的衝擊太大了,和你一起十多年,我是真的想要個名份,但每次都是無了期地等,想結婚的念頭也隨拍拖太久而失去,所以分手是必然的結局。」

1988年黃霑當着查良鏞面前,向林燕妮跪地逼婚,半推半就下林燕妮曾簽下一紙「婚書」;雖說憧憬那個妻子的正式名份,惟個性好強的她,面對黃霑不止一次的求婚,卻始終未與對方正式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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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7 19:40:36 | 顯示全部樓層
昨夜,我又見到永恆……

永恆是沒有時空限制,可以是過去,可以是現在,也可以是未來。

感覺有太多永恆,如你,如他。原來,剎那也是永恆。正如你讀到這篇文章,可能是剎那感動,其實,刊出來的文字,已是永恆。

別人看我,何等精彩,何等燦爛,我看別人,明白一切盡在流光之中,時間不由我操控,但可以憑一支筆,留住永恆,但願大家也一樣,享受愛,享受永恆。

如果問,我會常常記着你,跟我永遠記着你相比,哪一樣更永恆呢?然後我會答,常常是活動,是種動態的思念,至於永遠,彷彿已經告一段落,其實是止不住的思念,靜靜地留住永恆。

人生苦樂共存,路還是要走下去。你可以說,死亡就可以一了百了。也不是的,天堂的路,更加要開心地走。我相信天堂是美,因為天堂早在自己的心內。曾經嘗過苦,不再是什麼一回事。

思念是種溫馨,如果有一天,燕子樓空,不用驚訝,莫問佳人何在。只要明白,溫馨思念是健康的想法便可,最惱人說不要想不要想,為什麼不想。我會說,思我念我,常常。

為什麼總要將人的生死劃下界線,肉身消失沒關係,精神不滅才是永恆。所以,容我先跟各方好友、摯愛讀者說句,每天記我念我多一些就好。如果有一天,造物主另有工作向我分派,我是樂於接受,有緣自會再相逢,紅塵總有別,揮揮手,抬眼看,我又見到了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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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7 19:42:53 | 顯示全部樓層
林燕妮談生死


「我死了。
出於自己的選擇我走向地獄。
生前我不要別人為我選擇我的道路,死後也是一樣。
也許我是屬於造物之主而不自知,但是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接近上帝。在苦難的時候,我會想起上帝,但是死亡不是苦難,而是一個把痛苦留給別人的最好機會。」


是自己在二十多歲時寫的《地獄篇》,這些年過後,感覺沒有變,甚至懷疑原來自己早已「死去」。今日的我,似乎是另一個自己。死在過去,活在今天,沒有特別分別,還不是一樣的生與活。


再讀下去。


「我們走着走着(我們是指文中的帶路人),都是我熟悉的街道,我還看見我的家……我又看見那些人,那些事。我跑呀跑呀的,終於出了一道城門,門外我又看見我熟悉的街道和我的家,又是那些只有後腦的人。帶我去一個遠離這些人的地方,我寧可永遠孤獨。」


二十多歲時,追求的是避世,渴求的是孤獨,直至今天,似乎沒有大改變,別人以為我愛繁華熱鬧,真實的自己並非如是。


文章末處,我寫下:「地獄是一件隨身攜帶的東西,你不可以進來,也不可以出去。」「帶路的人變成我唯一的朋友。你不要走,以後都伴着我好嗎?帶路的人哈哈一笑,把面罩除去,原來他就是我自己。」


這些我年輕時對「地獄」的想法,今天會是如何,就讓它存在我思想之內吧。


原文載於《明報》時代版(2018年4月27日),原題:我的地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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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7 19:43:24 | 顯示全部樓層
在〈我的地獄篇〉裏說過,地獄是自己一件隨身攜帶的東西後,今日我有〈我的天堂篇〉。那是帶着地獄去找自己的天堂。

地獄非常擠迫,問過在那兒工作的地獄官員,他們的回答叫我驚訝,原來大家以為的十八層地獄,已經擴展至三十八層,仍有鬼滿之患,那怎麼辦,他們說現在考慮向天堂買地,解決燃眉之急。這是我需要往天堂看看環境的原因。

沒有帶路人,一切有點陌生,白皚皚一片,真有騰雲駕霧的感覺,幾乎連自己覺得輕飄飄的,有些似曾認識的人在身邊擦過,但他們似乎已認不出我。沒關係,我相信我還是喜歡獨來獨往。

遠遠看見一個人站在雲端,向我這邊招手,但身邊沒有其他人,那自然是向我招手吧。我不知道他是誰,但奇怪地我雙腿往着他走去。他伸開雙手在等我,我不知道他是誰,但他張開雙手的姿勢是我熟悉的,於是,雙腳直向他那邊奔去。

奔奔跑跑間,發覺自己踏在一片柔軟的草地上,那不是我的青草地嗎。還有,一堆堆的黃色小花,不就是我青草地上的小黃花嗎。在雲飄與風搖之下,他握着我的手,一起在草原上奔走。

我不問他是誰,也不想知道他是誰,只希望他可以牽着我的手,走遍天堂海角。那是給我安全及傳達愛憐信息的一雙手。度過了許多被愛的時光,卻原來,那一點憐憫,就是我的渴望。寫下了今日自己的「天堂篇」,有點不知身在何方。

原文載於《明報》時代版(2018年5月12日),原題:我的天堂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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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7 19:44:01 | 顯示全部樓層
除了「一」「二」之外,「人」就是人之初要接觸的中文字。

人,兩筆就可以寫完,也就是說,人就是兩筆,一生一死。生下來的一日,自有死去的一天。所以,有這樣的一個問字故事。

有人問,「一」字是什麼意思,是否事事皆能,事事順利,樣樣第一。由於問的人,太囂張,不可一世的,於是解字人為他作了一個詳盡的解釋。

解字人說,說了一個「一」字,就是說,生之盡,死之始。將那個問字人嚇得回家病了一場。其實,也真沒錯,生之最後一劃是一,但死之第一劃,就是一。

人可以簡單,但由於有要求時,就會窮追不捨,求名求利,忙得吃飯沒有時候,睡覺也沒有時段,一切一切,就是為了證明自己曾經存在過。

自己是個問題兒童,我沒有問什麼是「一」,我只會問為什麼要做「人」,人字寫來容易,做來卻不簡單。然後又想,如果世上只有自己一個人,那自己已沒有必要去為做人而做一個人。

原來做人是做給其他人看的,也是證明我這個人的存在,由於有計較,由於有其他人,於是人就要努力去做人。

說得太多「做人」,所以明白到,做人真的也難。能夠做回一個自己認為舒服的人,才是不枉為人。跟人比較是會不舒服的,偏偏其他人經常與人比併,也真無奈,做一個簡單的人更不容易,人生是太多的身不由己。

原文載於《明報》時代版(2018年6月2日),原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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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7 19:45:07 | 顯示全部樓層
林燕妮:出鏡的經驗

我第一次出鏡是毫無準備、毫無經驗的,只是讓新聞部上司叫我出鏡便出鏡而已,我是個很聽話的職員。

問我第一次出鏡緊張不緊張?倒是不緊張的,因為我心裏把它當是工作而不是出鏡,所以倒沒什麼問題;要是有問題的話,那就是當年我根本不喜歡出鏡,既沒有高薪亦沒有上司的讚許,只是天天像念經似的把天氣念出來。

沒有人教我出鏡要怎樣的,也許那更好,我可以自然一些。攝影師只叫我要正視攝影機,不要看別的地方,那倒是重要的,要是他不說,我的眼睛溜來溜去,觀眾便不曉得我到底在幹什麼了。

新聞部叫我出鏡真的是「叫」,事先沒問過我同意不同意的,一說出便要出了。對於出鏡,我沒什麼準備,穿著什麼衣服便什麼衣服,沒有特別因出鏡而置的。

我本來就喜歡時裝,也許因為我穿的衣服都不醜,所以便就此出鏡吧。新聞部請了我這職員真的太方便了,人在衣服在,都不用他們花心機。

得了最佳天氣報告女郎獎我是不懂得興奮的,因為我仍以為我的工作是在幕後,出鏡不過每天幾分鐘而已,卻不知道在觀眾眼中,我是常常出鏡的了,何况觀眾並不知道我幕後的真正工作,所以便把我當作藝員了。

我一直把自己當作職員,出鏡只是職員出鏡而已,所以得到了最受歡迎天氣女郎獎,我是並不興奮的,也不懂得感謝觀眾,到底我都沒見過觀眾,不曉得在家裏看電視的人幾乎天天都見到我,那可以說得是觀眾接近我多於我接近觀眾,總之我對觀眾緣這回事是很無知的,胡裏胡塗。

雖然我無知,觀眾卻是有知的;雖然我沒有出鏡經驗,不懂得儀態應該如何,幸好我天生愛笑,想來出鏡時也是微笑着的,所以沒聽見過編導叫我「笑多些,笑多些」。就是這樣,我當選了最佳天氣女郎,一個毫無經驗的人成為了電視人物。

原文載於《明報》時代版(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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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女林燕妮跟黃霑相戀14年,兩人在早年的亞視《今夜不設防》節目中,黃霑親揭曾向林燕妮逼婚。

林燕妮指當晚是除夕夜,他們在友人家中,黃霑突然心血來潮捉住好友,雖然細細聲說話,但坐在遠處的她依然聽到,當時她在吃牛肉乾,她說:「跟住佢又走去同個律師朋友問有冇效用,突然間個朋友左右兩手翹住我同黃霑,黃霑即刻下跪,個朋友好流利一口氣講出證婚詞,黃霑好快話:『我願意』,當朋友問我願唔願意,我好似食緊牛肉乾心態,轉得唔夠快,我話我好願意同佢做好朋友。」黃霑笑說:「呢啲咩說話,個男人都跪喺度,當時真係想吊頸,我顏面無存。」跟住有個朋友大聲喝問:「究竟你嫁唔嫁?」林燕妮才終於說:「我願意!」

林燕妮亦有暢談她對感情的意見,她坦言不鍾意主動追男仔,更加不會對男仔死纏爛打,因為覺得女仔咁做會嚇死個男仔:「如果我鍾意一個男仔,我要點樣令佢追我,係女仔一門學問。」她亦表示如果要與心愛的男仔分開:「喺大家分開前,我一定要佢知道我心裏面有佢,起碼佢走咗都會記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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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妮曾在一篇專欄作品中撰文《給黃霑的信》寫道:「當年我背第三者身份仍與你一起,但誰不知你與華娃只是分居,離婚一事拖數年,可能最初跟你一起時的衝擊太大了,和你一起十多年,我是真的想要個名份,但每次都是無了期地等,想結婚的念頭也隨拍拖太久而失去,所以分手是必然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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