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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敬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創世記2:18-25
一、那人獨居不好
眾所周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按照他自己的形像樣式創造出來的。為了讓我們擁有幸福美滿的生活,神設立了婚姻制度。我們平常所說的結婚,其實是“締結婚姻”四個字的縮寫。從聖經我們知道,人類能夠“締結婚姻”,因為婚姻是神設立的。因此婚姻具有神聖而莊嚴的性質,不容藐視,不容褻瀆,不可侵犯。
根據《創世記》記載,神把人類始祖亞當創造出來以後,將他放在伊甸園裡,讓他修理看守。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那人獨居不好”,哪個人獨居不好?當然是指人類的始祖亞當。但這句話同時也告訴人類,任何人都“獨居不好”。人害怕寂寞、害怕孤獨、需要群體,需要群體歸屬感,需要群體認同感,需要群體的接納、幫助與愛,這是神賦予人類的一種基本屬性。而婚姻所聯繫起來的男女雙方,是最小、最普遍的一種社會群體。慈愛的神創造人類,不是為了讓人類承受孤獨。恰恰相反,神要讓人擁有並享受人與人之間的美好關係,特別是婚姻關係。在人類社會中的各種關係中,婚姻關係是最重要、最美好、最神聖、最幸福、最令人神往的。
雖然神會由於某些特殊原因給一些人獨身的恩賜(馬太福音19:10-12),但是從總體上來說,神不支持獨身主義。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作為萬物靈長的人類,需要婚姻,這是神的莫大恩典和美好旨意。 《聖經》上說:“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書7:2)《聖經》還特別強調:“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希伯來書13:4)人對神所創造的婚姻,如果沒有足夠的認同、憧憬、尊重和保護,而是“隨從今世的風俗”(以弗所書2:2),抱著一種反對、厭棄、藐視、排斥、背叛和破壞的態度,則不僅是對人的虧負,也是對神的悖逆,必然會帶來損人害己的惡果。
可惜在這個邪惡淫亂的現代社會,由於人類的罪性,由於社會的誤導,家庭危機不斷增長,離婚比例直線上升,婚姻制度岌岌可危,人們對婚姻越來越持一種玩世不恭和無可奈何的態度。帶著這樣的態度是很難進入婚姻的。即使進入婚姻,婚姻也不會幸福。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那樣或孤僻或放縱的獨身主義者,在對婚姻的嚮往和恐懼中苦苦掙扎,實在令人同情和惋惜。
二、婚姻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對方
在這個人人自我中心的時代,一想到婚姻,人們往往會有一種錯誤的看法,把婚姻當成一種索取,一筆交易。人首先想到的是“我能得到什麼”,而不是“我應拿出什麼、我應做些什麼”。婚姻淪為某種滿足個人目的的手段。
這和神當初設立婚姻的本意背道而馳。 《聖經》上記載:“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由此可以看出,神設立婚姻,是為了讓妻子幫助丈夫,丈夫愛護妻子,雙方互相幫助。在婚姻裡面,幫助對方、安慰對方、愛護對方、關心對方、滋潤對方、成全對方、忍耐對方是每一個人不可推卸的職責,不可輕慢的使命,不可逃避的義務。既然這樣,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應以積極、主動的心態來對待婚姻。
耶穌曾經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這句話運用在任何場合都是黃金法則,在婚姻生活中更是如此。因為婚姻是最小的社會單元,在婚姻中做不到奉獻,在社會上更做不到奉獻。抱著索取和交易的想法、懷著商販和債主的心理進入婚姻,是注定會大失所望的。在婚姻中,你不能認為他(她)幫助你、安慰你、愛護你、關心你、滋潤你、成全你、忍耐你是無條件的,你只能認為你幫助他(她)、安慰他(她)、愛護他(她)、關心他(她)、滋潤他(她)、成全他(她)、忍耐他(她)才是無條件的。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婚姻就像一面鏡子,你對她哭泣,她就對你哭泣;你對她抱怨,她就對你抱怨;你對她怒吼,她就對你怒吼;你對她咒罵,她就對你咒罵;你向她索取,她就向你索取;你對她微笑,她就對你微笑。在婚姻中,放下自我、放逐自我、學習基督、效法基督應該成為每一天的必修課。假如你真的像基督一樣“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腓立比書2:7),懷著一顆犧牲的心、奉獻的心、服事的心、捨己的心,“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專求對方的益處,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必然向你招手。
三、神是婚姻的祝福者和保護者
單獨的一個人只是一個點,二人連為一體則會好得多,然而如果僅僅是兩個人連結在一起,充其量只是一條直線,還不夠穩定,各種各樣的破壞因素隨時隨地都會出現,貌似固若金湯、堅不可摧的婚姻,隨時都會遇到危機和挑戰。
要想使婚姻立於不敗之地,必須有另外一個點,那另外一個點,就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神。在數學上,有一個定律,就是“三點決定一個平面”,擁有了三個點,才能建立一種超穩定結構。這一定律在婚姻當中也非常適用。夫妻二人結婚,不是為愛情而結婚,不是為傳宗接代而結婚,而是為了榮耀神而結婚。為愛情結婚,這樣的愛很快就會精疲力竭;為傳宗接代而結婚,這樣的婚姻很快就會山窮水盡。只有為榮耀神而結婚,才能讓我們的愛經久不衰。因為只有神才能使我們彼此從內心深處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產業、自己的使命,不致因為時間太長而產生厭煩和抱怨。
無數失敗的婚姻案例也證明,一對男女如果僅僅擁有婚姻卻不擁有神,他們的婚姻一定會出現問題與危機。由於神造人時,就賦予了人類敬拜神的功能,人類精神中有一個巨大的空洞,只有神才能填滿。如果生命中沒有真神,人類只能尋找替代品,讓形形色色的假神去代替真神,坐到神的寶座上。具體到婚姻當中,人們不是把自己當成神,就是把對方當成神,要么,就是把父母、兒女、錢財、工作、房屋當成神,最後的結果只能是不歡而散、分崩離析。
一個沒有圍牆的院子不安全,一個沒有籬笆的院子不保險,一樁沒有信仰的婚姻沒保障。而那位聖潔的神,就是婚姻的圍牆,是婚姻的籬笆,更是婚姻的根基。圍牆和籬笆可以防範形形色色、有形無形的入侵者。有神同在的婚姻,擁有最溫暖的陽光,最皎潔的月光,有神同在的婚姻是安全的婚姻,溫暖的婚姻,幸福的婚姻,浪漫的婚姻。擁有這種婚姻的人,用不著到外面去尋求刺激,來逃避婚姻的窒息,填補精神的空虛;因為全能的神可以滿足人類在婚姻中各種各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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