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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园里的婚姻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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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8 08:43: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作者:楊敬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創世記2:18-25

一、那人獨居不好

眾所周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神按照他自己的形像樣式創造出來的。為了讓我們擁有幸福美滿的生活,神設立了婚姻制度。我們平常所說的結婚,其實是“締結婚姻”四個字的縮寫。從聖經我們知道,人類能夠“締結婚姻”,因為婚姻是神設立的。因此婚姻具有神聖而莊嚴的性質,不容藐視,不容褻瀆,不可侵犯。

根據《創世記》記載,神把人類始祖亞當創造出來以後,將他放在伊甸園裡,讓他修理看守。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

“那人獨居不好”,哪個人獨居不好?當然是指人類的始祖亞當。但這句話同時也告訴人類,任何人都“獨居不好”。人害怕寂寞、害怕孤獨、需要群體,需要群體歸屬感,需要群體認同感,需要群體的接納、幫助與愛,這是神賦予人類的一種基本屬性。而婚姻所聯繫起來的男女雙方,是最小、最普遍的一種社會群體。慈愛的神創造人類,不是為了讓人類承受孤獨。恰恰相反,神要讓人擁有並享受人與人之間的美好關係,特別是婚姻關係。在人類社會中的各種關係中,婚姻關係是最重要、最美好、最神聖、最幸福、最令人神往的。

雖然神會由於某些特殊原因給一些人獨身的恩賜(馬太福音19:10-12),但是從總體上來說,神不支持獨身主義。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作為萬物靈長的人類,需要婚姻,這是神的莫大恩典和美好旨意。 《聖經》上說:“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書7:2)《聖經》還特別強調:“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希伯來書13:4)人對神所創造的婚姻,如果沒有足夠的認同、憧憬、尊重和保護,而是“隨從今世的風俗”(以弗所書2:2),抱著一種反對、厭棄、藐視、排斥、背叛和破壞的態度,則不僅是對人的虧負,也是對神的悖逆,必然會帶來損人害己的惡果。

可惜在這個邪惡淫亂的現代社會,由於人類的罪性,由於社會的誤導,家庭危機不斷增長,離婚比例直線上升,婚姻制度岌岌可危,人們對婚姻越來越持一種玩世不恭和無可奈何的態度。帶著這樣的態度是很難進入婚姻的。即使進入婚姻,婚姻也不會幸福。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這樣那樣或孤僻或放縱的獨身主義者,在對婚姻的嚮往和恐懼中苦苦掙扎,實在令人同情和惋惜。

二、婚姻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對方

在這個人人自我中心的時代,一想到婚姻,人們往往會有一種錯誤的看法,把婚姻當成一種索取,一筆交易。人首先想到的是“我能得到什麼”,而不是“我應拿出什麼、我應做些什麼”。婚姻淪為某種滿足個人目的的手段。

這和神當初設立婚姻的本意背道而馳。 《聖經》上記載:“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由此可以看出,神設立婚姻,是為了讓妻子幫助丈夫,丈夫愛護妻子,雙方互相幫助。在婚姻裡面,幫助對方、安慰對方、愛護對方、關心對方、滋潤對方、成全對方、忍耐對方是每一個人不可推卸的職責,不可輕慢的使命,不可逃避的義務。既然這樣,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應以積極、主動的心態來對待婚姻。

耶穌曾經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這句話運用在任何場合都是黃金法則,在婚姻生活中更是如此。因為婚姻是最小的社會單元,在婚姻中做不到奉獻,在社會上更做不到奉獻。抱著索取和交易的想法、懷著商販和債主的心理進入婚姻,是注定會大失所望的。在婚姻中,你不能認為他(她)幫助你、安慰你、愛護你、關心你、滋潤你、成全你、忍耐你是無條件的,你只能認為你幫助他(她)、安慰他(她)、愛護他(她)、關心他(她)、滋潤他(她)、成全他(她)、忍耐他(她)才是無條件的。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婚姻就像一面鏡子,你對她哭泣,她就對你哭泣;你對她抱怨,她就對你抱怨;你對她怒吼,她就對你怒吼;你對她咒罵,她就對你咒罵;你向她索取,她就向你索取;你對她微笑,她就對你微笑。在婚姻中,放下自我、放逐自我、學習基督、效法基督應該成為每一天的必修課。假如你真的像基督一樣“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腓立比書2:7),懷著一顆犧牲的心、奉獻的心、服事的心、捨己的心,“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3:5),專求對方的益處,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必然向你招手。

三、神是婚姻的祝福者和保護者

單獨的一個人只是一個點,二人連為一體則會好得多,然而如果僅僅是兩個人連結在一起,充其量只是一條直線,還不夠穩定,各種各樣的破壞因素隨時隨地都會出現,貌似固若金湯、堅不可摧的婚姻,隨時都會遇到危機和挑戰。

要想使婚姻立於不敗之地,必須有另外一個點,那另外一個點,就是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的神。在數學上,有一個定律,就是“三點決定一個平面”,擁有了三個點,才能建立一種超穩定結構。這一定律在婚姻當中也非常適用。夫妻二人結婚,不是為愛情而結婚,不是為傳宗接代而結婚,而是為了榮耀神而結婚。為愛情結婚,這樣的愛很快就會精疲力竭;為傳宗接代而結婚,這樣的婚姻很快就會山窮水盡。只有為榮耀神而結婚,才能讓我們的愛經久不衰。因為只有神才能使我們彼此從內心深處把對方當成自己的產業、自己的使命,不致因為時間太長而產生厭煩和抱怨。

無數失敗的婚姻案例也證明,一對男女如果僅僅擁有婚姻卻不擁有神,他們的婚姻一定會出現問題與危機。由於神造人時,就賦予了人類敬拜神的功能,人類精神中有一個巨大的空洞,只有神才能填滿。如果生命中沒有真神,人類只能尋找替代品,讓形形色色的假神去代替真神,坐到神的寶座上。具體到婚姻當中,人們不是把自己當成神,就是把對方當成神,要么,就是把父母、兒女、錢財、工作、房屋當成神,最後的結果只能是不歡而散、分崩離析。

一個沒有圍牆的院子不安全,一個沒有籬笆的院子不保險,一樁沒有信仰的婚姻沒保障。而那位聖潔的神,就是婚姻的圍牆,是婚姻的籬笆,更是婚姻的根基。圍牆和籬笆可以防範形形色​​色、有形無形的入侵者。有神同在的婚姻,擁有最溫暖的陽光,最皎潔的月光,有神同在的婚姻是安全的婚姻,溫暖的婚姻,幸福的婚姻,浪​​漫的婚姻。擁有這種婚姻的人,用不著到外面去尋求刺激,來逃避婚姻的窒息,填補精神的空虛;因為全能的神可以滿足人類在婚姻中各種各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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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0-8 08:46:14 | 顯示全部樓層
四、昏,還是婚?

有這樣一個笑話:某人去參加招聘,招聘單位發給他一張登記表,表上有“婚姻狀況”一欄,他已經結了婚,而且有兩個孩子,就想寫個“已婚”,不料心裡一著急,竟然寫錯了,他把“已婚”寫成了“已昏”。自然,負責招聘的辦事人員哈哈大笑。

這雖然只是個笑話,卻也歪打正著,將婚姻的謎底一語道破:婚者,昏也。

雖然婚姻是神為全人類設立的,但幸福的婚姻卻專門等候那些“昏人”,那些患得患失、斤斤計較、討價還價的聰明男女們,注定與幸福的婚姻擦肩而過。

對於人類歷史上最早的婚姻,《聖經》是這樣記述的:“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創2:21)

在我看來,這節經文中的“沉睡”翻譯成“昏睡”更貼切、更準確。假如一個人像股票持有者那樣,處於高度的警惕狀態和投機狀態,讓自己的每根神經都繃得緊緊的,那麼他(她)永遠都不適合結婚,無論那個結婚對像多麼完美。這樣的人即使結了婚,其婚姻也與幸福無緣。在他(她)眼裡,任何人都像需要嚴加防範的騙子一樣,他(她)會徹底失去安全感。他(她)處於一個高度不安的世界裡,不僅他(她)看別人不安全,別人看他(她)也不安全,甚至在他(她)攬鏡自照之時也會發現,就連他(她)自己也是不安全的。

燈紅酒綠的現代社會,恰恰是這樣一個喪失了安全感的世界,每一個人都用一種危險的方式來尋求安全感,其結果是把世界變得更加不安全。以背叛防止背叛,只能使背叛加劇;以欺騙防止欺騙,只能讓欺騙升級。倒不如讓腦子睡一覺,給理智放個假,回到童年時期,像剛剛被造時的亞當那樣,在神溫暖慈愛的目光裡“昏睡”。

天國里的婚姻是人人夢寐以求的婚姻,這樣的婚姻是人人可以遇見,卻不是人人可以留住的,耶穌說過:“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

既然如此,何不趕緊迴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當一回“昏人”,昏得幸福,昏得瀟灑,昏得平安,昏得喜樂,昏得浪漫,昏得踏實呢?

那人獨居不好,那人未婚不好,但是相比起來,更加不好的恐怕是“那人未昏”!

五、女人是男人的肋骨

神創造女性,用的是男人的肋骨。在全能神手裡,用什麼材料都可以造人,他如何造出男人,當然也可以這樣造出女人,他還可以用無數種方法造人。然而,神造女人,沒有採用那些方法,神造女人選用的材料是男人的肋骨。

神選擇男人的肋骨造女人,筆者認為別有深意。假如選用頭骨造女人,女人一定會“高高在上”,壓制男人、奴役男人,把男人變成她的奴隸;如果選擇腳骨造女人,男人一定會橫行霸道,“踐踏”女人。在男女之間,神不偏待任何一方,既然男人女人都有神的形象,男人和女人就應該平等相處。

神選擇了男人的肋骨造女人,肋骨體形修長秀美,可以使女性漂亮可愛;肋骨富有彈性,可以使女性具有較大的精神彈性,應對各種各樣的惡劣環境;在人身上,肋骨高度適中,表明神造男造女的本意,是要讓人類男女平等,夫妻心心相印,形影不離;肋骨離心臟最近,胳膊離肋骨最近。肋骨保護心臟,胳膊保護肋骨。丈夫和妻子的關係,就是這樣一種互相愛護的關係。

女性的被造,是一個劃時代的偉大事件。女性是世界上最偉大、最奇妙、最精緻的藝術品,無論多少詩歌、音樂、繪畫和雕塑,都無法窮盡女性的美好。我覺得女性之所以這樣美好,有三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因為神願意天下女性都美麗,都能得到男性的鍾愛、寵愛、疼愛;第二個原因是因為神希望所有的男人都能擁有一個賢德美麗的妻子;第三個原因,則是因為神造男人和女人,選用了不同的材料,男人是用泥土造的,女人是用骨肉造的,造女人的材料要比造男人的材料優越得多、精良得多、昂貴得多。男人雖然也是很完美的被造之物,但是男人本身沒有經過二次加工,女人則是男人肋骨經過二次加工後完成的更完美作品。正是因為這個緣故,一般說來,男性陽剛,女性陰柔;男性粗礪,女性精細;男性健美,女性柔美;男性豪氣,女性秀氣;男性憨直,女性聰敏;男性硬而脆,女性柔而韌;男性帶有泥土的味道,女性帶有骨肉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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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0-8 08:47:52 | 顯示全部樓層
 六、婚姻對心靈創傷的醫治功效

 《聖經》記載,為了給亞當造一個妻子,神在亞當進入睡眠狀態時取下他的一根肋骨,之後又特別加了一句“又把肉合起來”,這幾個字像電影中的特寫鏡頭一樣,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注意。神安排這樣一個特寫鏡頭乾什麼呢?

 無須多問,神有話要對他所愛的人類—特別是像蘆葦一樣被壓傷的現代男女說。

 大凡現代人,都受過或多或少的感情傷害,原生家庭,父親、母親、兄弟、姐妹、鄰居、同學、老師、同事、上司、戀人……甚至陌生人,都可能給人造成深深的心理傷害。而另一方面,每一個男人,每一個女人,都既是傷害的承受者,又是傷害的實施者,絕對沒有傷害過別人的人,就像絕對沒有受過傷害的人一樣,一個也沒有。

 無論哪一個人,受到了傷害,在被傷害的部位,都會留下血淋淋的傷口。要想使疼痛平緩,使流血止住,就必須尋求醫治。精神的創傷,不像皮肉上的小痛小傷,而是難以治癒的嚴重內傷,太多的男男女女需要進行精神手術。

 表面看來,手術可能會把原來的傷口撕得更大,甚至要在好肉上切出一個大口子,讓人比在治療前受更大的痛、流更多的血,承受更多的恐懼。然而,只要不諱疾忌醫,勇於求治,手術成功之後,創傷會得到醫治,疼痛會變為舒適,咒詛會化做祝福,鮮血會變為花朵。

 古往今來,婚姻,經常被人們看作最好的醫院;配偶,往往被人當成最好的醫生。

 無疑,這樣的看法是正確的,善解人意的配偶使人得安慰,幸福美滿的婚姻使人得醫治,婚姻是男人加油的小站,是女人避風的港灣。

 遺憾的是,現實並不以人的理想為轉移,更多情況下,無情的現實與美妙的理想適得其反。就像《聖經》上所說的:“我仰望得好處,災禍就到了;我等待光明,黑暗便來了。”(約伯記30:26)人類最大的病患和傷害不是來自別處,恰恰來自那些有形無形的醫院、有形無形的醫生,特別是來自親人、戀人、朋友和配偶。進入信息爆炸的二十一世紀,這種情況愈加嚴重,心理疾病遍地都是,心理庸醫多如牛毛。

 這不禁讓人想起《聖經》記載的那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婦人:“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馬可福音5:25)

 《馬可福音》的記載,道出了人類無法迴避的精神困境:

1、人們都曾經向很多醫生求醫,但是他們不僅未得醫治,反而受盡苦頭;

2、為了得到醫治,人們會不惜代價,花盡全部的時間、金錢、精力、青春;

3、那些本來應該救死扶傷的醫生們不僅未能治病,反而致病,使病情比原來更加嚴重。耶穌治好的那些病症,無論血漏、啞巴、瞎眼、癱瘓,還是麻風,都既是肉體意義上的病症,也是像徵意義上的病症。在這個快節奏、高危險的現代,人們在整個精神上都病了,​​症狀就是“屢次跌在火裡,屢次跌在水里”(馬太福音17:15)。

 當代社會,病入膏肓的男人女人遍地都是,太多太多的“主義”甚囂塵上:享樂主義,利己主義,物質主義,獨身主義,多妻主義,杯水主義……即使偶爾有人宣布找到了幸福,得了醫治,留下的後患也怵目驚心,他(她)的婚姻未能像神讓亞當的肉合起來那樣,把患者的肉合起來!更有甚者,有些醫生還會在患者肚子裡留下一些雜物,一團藥棉,一個手套,一把鉗子,甚至一把明光閃閃、鋒利無比的手術刀!現代社會裡,太多從不幸家庭出來、飽受不幸婚姻之害、發誓絕不重蹈父母覆轍的男女,重蹈了父母的覆轍,演出了更大的悲劇。

 和不幸的當代人相比,亞當是絕對幸運、令人羨慕的,因為給他主刀的是世界上最偉大的醫生—神,這位醫生不會在他肚子裡留下任何雜物,任何傷害,任何病症。即使從身體的表面來看,他也不曾留下一個傷口,一個刀疤。

 那麼讓我們把自己的病症帶到全能的永生神面前,接受醫治—“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

 七、“自我意識”缺席的婚姻是最幸福的婚姻

 現代人都講究獨立自主,尤其在婚姻問題上,更是天馬行空,我行我素,既不尊重父母意見,也不考慮社會道德,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一切都以自我為準繩。

 墮落前的亞當和夏娃卻不是這樣,他們似乎一點自我空間和自我意識都沒有,他們唯一知道的是神的主權。

 神有神的主權,他是造物主,而人是被造物,在把夏娃賜給亞當為妻前,神根本沒有徵求二位當事人的意見。

 亞當和夏娃的見面,沒有精心設計的戲劇效果,沒有拍案驚奇的浪漫氛圍。

 神沒有問亞當你想要個什麼樣的?亞當也沒有看夏娃的照片,問夏娃的收入,量夏娃的三圍,稱夏娃的體重,查夏娃的學歷,調查夏娃父母的背景。

 反過來,夏娃對亞當也是如此。他們心甘情願地放棄了自己所有的感覺、所有的判斷、所有的觀點、所有的習慣、所有的趣味、所有的成見。在擇偶方面,也許他們都有自己的標準,然而神有更高的標準,神是更高的標準。符合高標準的必然也符合低標準,符合大標準的也必然符合小標準。亞當和夏娃兩個人都不懷疑神的正確,所以他們的婚姻能夠成為比現代社會都要快速得多、浪漫得多的“閃電戰”。

 看到夏娃出現在眼前,亞當眼睛為之一亮,怦然心動,一見鍾情:“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創2​​:23)這真是千古絕唱!這是人類最古老的情詩,也是人類最偉大的情詩!它樸素,美好,有著古陶的質地,鑽石的光澤,以及黃金的重量。

 現代社會,人們都喜歡把愛情和婚姻分開來談,好像愛情和婚姻是一對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仇敵。可是在亞當和夏娃的婚姻中,我們欣喜而意外地看到,婚姻與愛情渾然一體,不可分割,也不必分割。你無法說一朵花到底是先有香味還是先有色彩;同樣你也無法描述亞當和夏娃的婚姻與愛情到底哪一樣先發生、哪一樣後發生。由於有神作媒,他們的婚姻與愛情互為因果、互為表裡、互相建立、互相促進,因為他們在婚姻裡,愛情更強烈;因為他們有愛情,婚姻更牢固!

可是看看我們的現實生活,卻只能讓人嘆息,苦心經營,適得其反;因愛成婚,因婚成恨;自主最真,自苦最深;自虐最久,自殘最痛!

 人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當人試圖自己作自己的主人時,結果只能是“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以賽亞書65:2),“中了自己的詭計”(約伯記5:13),最後的結果是怨天尤人:“人的愚昧,傾敗他的道,他的心也抱怨耶和華。”(箴言19:3)

 在婚姻與感情中,人被自己欺騙的機率更高。因為夫妻雙方都帶著一把自己的尺子,用它量對方,怎麼量怎麼不合格。為什麼不趕快迴轉,把自己的尺子和和對方的尺子疊在一起,使之成為一個十字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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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0-8 08:49:39 | 顯示全部樓層
八、“離開父母”的必要性

對於素來講究“百善孝為先”的中國人來說,“離開父母”是駭人聽聞的,四書五經容不下“離開父母”的刺耳,唐詩宋詞擔不起“離開父母”的沉重。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離開父母”卻又是一個公開的秘密,可以暗裡做卻不能明著提,誰提“離開父母”,誰就會成為眾矢之的,成為挑戰傳統的狂徒,罪大惡極的叛逆。

然而,《聖經》卻在《創世記》、《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以弗所書》里四次提到“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神是命令人類註重孝道的神,《聖經》中講孝敬父母的地方有十三處之多,“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2)。既然如此,神為什麼還要讓人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呢?

那是因為神把夫妻關係當成所有人倫關係中的第一關係!任何在婚姻中擺錯優先次序的人都得付出代價。為什麼中國人的婚姻質量很差?因為中國人普遍忽視婚姻,有的重孝道,把父母當做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後裔,把子女當成生命中最重要的;有的重義氣,把朋友當成生命中最重要的;還有的重江山、重事業、重金錢……在這些重要的東西面前,婚姻幾乎沒有立足之地,無論大禹治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壯舉,還是《三國演義》中劉備“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謬論,都把婚姻當成了首當其衝的犧牲品。在這樣的傳統文化中浸淫已久,中國人的婚姻怎能不出問題呢?

然而在神這裡,婚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它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僅次於神。任何妨礙二人世界的不利因素都必須首先治理,於是乎,辛苦一生的父母首先被“治理”掉了,因為兒女已經長大成人,他們必須從父母的崗位上退休,轉而去學習做兒女的朋友。

要“離開父母”,就得徹底,不能拖泥帶水,不僅要在空間上離開,精神上離開,經濟上離開,還要在思想觀念上離開,在生活習慣上離開。這樣做,雖然有些不合傳統,有些不近人情,但是這對父母和兒女雙方都大有好處,既能讓辛苦操勞了一生的父母得到一個寧靜的晚年,享受他們的二人世界;又能讓小兩口得到一個自己適應、自己磨合、自己成長的空間,還能防患於未然,將婆媳衝突和翁婿矛盾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九、十誡里為什麼不提夫妻關係?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神是婚姻的設立者,神是婚姻的守望者,神是婚姻的祝福者。 《聖經》以婚姻來比喻基督與教會的關係,稱此為“極大的奧秘”(弗5:32)。

或許有人要問,既然夫妻關係這麼重要,那麼十誡里為什麼不提夫妻關係?這確是個尖銳的問題。我們還是先來看看十誡的具體內容吧:

據《舊約.出埃及記》記載,“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然後就是著名的“十誡”:①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③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④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⑤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⑥不可殺人;⑦不可姦淫;⑧不可偷盜; ⑨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⑩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17)。

這十條誡命,前四條著重人與神的關係,後六條則著重人與人的關係。在論述人與人關係的六條誡命中,一句也未提到夫妻關係,卻把孝敬父母放在了處理人與人關係的第一位。這確實容易引起疑問,神到底是什麼意思?到底是讓人愛妻子,不愛父母,還是愛父母,不愛妻子?或者像中國儒家文化那樣片面突出孝道,卻無視夫妻感情?

其實這是一個毫無心肝的偽問題,提出這樣的問題,說明我們的頭腦已經由於太聰明而變得僵化、冰冷了。對於十誡,耶穌作過這樣的總結:“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22:37-40)“愛人如己”既然包括愛一切人,甚至包括愛自己的仇敵(路6:35) ,當然更應包括愛自己的父母和配偶。

其實仔細分析這十條誡命,我們會發現,處理人與人關係的六條誡命中,每一誡都說到了人對婚姻、對配偶的義務和責任:

第五誡孝敬父母,當然包括孝敬岳父岳母,孝敬公公婆婆,夫妻雙方都把自己的父母和對方的父母一碗水端平,可以大大減少家庭矛盾,穩定家庭關係,加深夫妻感情。想一想吧,神告誡人“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利末記19:32),一個人如果連陌生的老人都能如此尊重,還怕他(她)不孝順自己的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還怕他(她)不愛自己的配偶嗎?

第六誡不可殺人,可以保護夫妻雙方的人身安全,使他們避免在婚姻中受到行為上的暴力、語言上的暴力和心理上的暴力威脅。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約翰一書3:15)。顯而易見,當一個人在心裡恨自己的配偶、對他(她)生氣發火時,他(她)已經犯下殺人罪了,要想制止這種罪惡,只能管好自己的嘴,“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以弗所書4:29),爭取讓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箴25:11)。

第七誡不可姦淫,則更能體現神在保護婚姻方面的良苦用心。現代人不以淫亂為恥,反以淫亂為榮,即使不以為榮,也對淫亂司空見慣、麻木不仁,可是神卻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32);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以弗所書5:4);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馬可福音10:12)。

如果男人女人都能遵守這些誡命,從言語行為到心思意念都聖潔起來,世界上還會有那麼多徹夜不歸的丈夫、那麼多紅杏出牆的妻子嗎?還會有那麼多破裂的家庭、那麼多破碎的心靈嗎?

至於第八誡不可偷盜,也跟婚姻密切相關。想一想吧,假如一個人犯了偷盜,被抓去坐牢,誰來照顧他(她)的配偶、陪伴他(她)的配偶呢?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也是對婚姻的保護,不讓人作假見證,就是不讓人說謊。眾所周知,許多人以謊言為食、以謊言為生,信奉“不說假話辦不成大事”的人生哲學,很多人每天都在謊言中生活,不說謊的日子,實在連一天都沒有。一個人到了這步田地,周圍的人只好跟著上當受騙了。一般情況下,一個人謊言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別人,而是他(她)的配偶。如果人人都不再絞盡腦汁編造謊話、維持謊話了,配偶還會整天想著當偵探嗎?

最後一誡不可貪心,神更加直截了當地警示人類,不要“貪戀人的妻子”,人只要靠著神的力量安於本位,知足常樂,肯定不會對自己的配偶挑三撿四,把婚姻搞得污七八糟。

十誡裡不直接提夫妻關係,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馬太福音19:6)。一個正常人,根本用不著別人專門給他講自己要愛自己的道理,用不著別人給他教如何愛自己的技巧。一個人愛自己的配偶就是愛自己。這是順理成章、天經地義的。正因為這個緣故,十誡裡沒有直接告誡人“應當愛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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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4-10-8 08:50:09 | 顯示全部樓層
十、幸福婚姻的“八一原則”

 讓我們再回過頭來體味一下“二人成為一體”這句經文。

 神是一夫一妻之婚姻的締造者,神是一夫一妻終身製的締造者。

 神設計的婚姻遵循這樣的原則:“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總共“八個一”。這八個“一”,你無論違反了哪一條,都會導致神人共憤、損人害己的嚴重後果。如果把一男一女改成一男二女、二男一女,把一夫一妻改成一夫多妻、多夫多妻,別說聖潔公義的神會震怒,法院會追究當事者的重婚罪,就連街坊鄰居也會戳破脊梁骨。

 既然夫妻“二人成為一體”,理所應當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地過下去,假如把一心一意改成三心二意、半心半意,把一生一世改成一年半載、三年五載,後果也將不堪設想。由於罪的敗壞,人性當中,都有一個黑暗的空洞,每一個人都希望嚐新鮮、尋刺激,每個人都喜歡逃避責任。多少人把婚姻遊戲化,多少人把婚姻項目化,多少人把婚姻垃圾化……由此導致的婚姻悲劇一直呈上升趨勢,到最後,受到最大損害的還是婦女兒童。而我們知道,受害者也會變成傷害者,有朝一日,這些受害者反戈一擊,其能量將比當初傷害他們的人有過之而無不及。

還是多想想神在婚姻中的旨意吧:

 “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箴言5:18)

 “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拉基書2:15)

 十一、聖潔到“無恥”的地步

 在道貌岸然、分別善惡的人類社會裡,“無恥”是一個有著極強殺傷力的貶義詞。

 可是在創世之初的伊甸園裡,“無恥”是一種自然狀態,一種正常狀態—甚至是一種聖潔狀態。因為那時的人與罪是絕緣的,婚姻與罪也是絕緣的,而沒有罪,羞恥又從何而來呢?沒有罪就沒有羞恥。羞恥只是人對於罪的一種恐懼,一種逃避,一種遮蔽,一種尷尬,一種反應。羞恥,說明人心裡有一些不便在陽光下暴露出來、不敢在陽光下暴露出來的東西,人無法坦蕩,人無法磊落。這種見不得人的東西往往令人聯想到老鼠、蟑螂、臭蟲之類一見到光馬上逃之夭夭的小生物。

 羞恥是這樣一種東西,一方面讓人為本來不應該羞恥的東西感到羞恥,另一方面又讓人對應該感到羞恥的東西感到艷羨,這種曖昧的心理可以用“笑貧不笑娼”來形容。打個比方,如果你在公共汽車上看到一個七八十歲的老人,你給老人家讓了座位,可是多數人不想讓座,你會感到有幾束異樣的目光在盯著你,讓你臉紅心跳,似乎你做的是一件壞事,而不是好事;如果你進入一群吸毒者中間,大家都會吸毒,你不會吸毒,大家白眼看你,沖你起哄,你也會感到莫名的羞恥,似乎你特別愚蠢、特別落伍。

 有一天,一個婚姻美滿幸福的人誤入離婚俱樂部,起初大家對他還挺歡迎,等知道他還沒有離婚的實情后,所有的人都歇斯底里地取笑他:傻冒兒,怎麼還沒離?他羞恥得恨不能一頭鑽進地縫。

 羞恥是從罪惡中長出來的毒蘑菇。如果你感覺到羞恥,證明你已經置身於某種罪惡之中,不是你自己身上存在著罪惡,就是你所置身其中的環境存在著罪惡,更多的情形則是,無論你自己身上,還是外界環境中間,都瀰漫著罪惡的氣味。

 在神所創造的伊甸園裡,卻不是這樣。亞當和夏娃“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亞當和夏娃的婚姻是高質量、高信任度的,亞當的手機裡沒有秘密,夏娃的日記本也沒有拉鎖,夫妻雙方彼此也沒有去做婚前財產公證,更不曾狡兔三窟地設幾個秘密帳號。這兩口子完全坦誠相見,甚至對彼此的每一個汗毛都非常熟悉,二人身上和心裡都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地方,他們所生活的環境中也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事物,所以他們二人沒有任何的羞恥感。

 那個時代,人類還沒有被罪惡的文明、罪惡的文化所污染。那個時代,罪還沒有侵入人類,“自我”還沒有變得令人生畏、令人乏味。人類不僅無所羞恥,也無所恐懼。

 十二、結語

 學習《聖經》,回顧伊甸園中那個未被罪玷污的遙遠時代,不由讓人感慨萬端:

 如何才能回歸伊甸園,找到那個時代的男人女人,變成那個時代的男人女人,得到那個時代的婚姻,享受那個時代的愛情?如何才能讓我們疲憊的心在婚姻當中得到安全,得到安慰,得到安息?

 古往今來,不知多少人思考過這個問題,然而所有的思考都注定緣木求魚,因為所有與《聖經》不合的道理都是人本主義的,都立足於人的眼光、建基於人的​​眼光、受制於人的眼光,最大作用就是瞎眼領路,領著瞎子掉到坑里。

 其實,關於婚姻問題的全部答案,都已經寫在《聖經》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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