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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獎中並不包括數學獎,但數學界有兩個大獎普遍被視為「數學界諾貝爾獎」,分別是每4年頒發一次,只授予40歲以下數學家的菲爾茲獎(Fields Medal)以及每年頒發的阿貝爾獎(Abel Prize)。
今年阿貝爾獎得主,是曾經花7年時間證明費馬最後定理的懷爾斯(Andrew Wiles)。在懷爾斯於1994年交出完整證明前,數學家已花費近360年嘗試證明該定理。雖然證明本身非常複雜,甚至被數學家康威(John Conway)稱作「世紀證明」,但定理的內容卻是小學生也能明白。
事實上,懷爾斯第一次接觸費馬最後定理時才不過10歲。當時他在放學回家的路上進了圖書館,然後讀到一本提及該定理的書,並驚訝那麼容易明白的猜想卻未有人能夠證明。當時他立志要證明費馬最後定理,後來發現自己知識有限後放棄,直至他33歲。
無人見過的「絕妙證明」
相信讀者都曾經在中學見過畢氏定理(古代中國稱為勾股定理)︰
假如一個直角三角形的邊長為a, b, c,則a2+b2=c2。
在古代,巴比倫、希臘、中國及印度的數學家都發現,符合畢氏定理的整數有無限組,例如 (3,4,5)、(5,12,13)、(8,15,17)……這代表我們能夠畫製無限多個邊長為整數的直角三角形。
1637年當數學家費馬(Pierre de Fermat)閱讀古希臘數學家丟番圖(Diophantus of Alexandria)的《算術》時,剛好讀到丟番圖解說如何把一個平方數寫成兩個有理數之和(有理數是指可以寫成分數的數字),書中例子是把16 (=42)分拆成(16/5)2+(12/5)2。
費馬認為,對於任何立方數、4次方以至更高的次方,都不可能類似地分拆。以符號來說,就是對於任何大過2的整數n,我們均無法找到整數 x, y, z,使得 xn + yn = zn。費馬在他那本《算術》的頁邊寫道︰「我發現了一個絕妙的證明,但這個頁邊太窄,寫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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