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案學校本身就是一宗騙案 此刻就是人性大考驗,只要沒有被貪念沖昏頭腦,一個正常的生意人都會知道這是一個騙局。可是,經歷過多災多難的我城商人實在累透了,稍有鬆懈就迷失在商場內。「申請(TVP)成功後,先付供應商一半訂金(即是14萬元),供應商會用現金給回你,再付尾數(又是14萬元),我們會包埋最終報告和審計報告,創科署批準後你便可以收到21萬元資助,即是你淨賺7萬元。」 這簡直是一個天才的詐騙計劃! 寫到這處,顧問想起很多年前讀過的一篇新聞:從前在某個國家有很多騙案,人們都靠行騙維生,甚至有人會開辦「騙徒學校」,教授學員行騙收取學費,不過好笑的是所謂「騙徒學校」本身就是一宗騙案,學生交了學費後,負責人便失蹤了。 回到科技券騙案上,大家不難猜到,顧問會在受害人付完尾數後失蹤了。嚴格地說,顧問不是失蹤,但無論怎樣你都聯絡不到他,電話不通,訊息不回,地址只是郵箱。即是有回應,大約都是「仍在辦」、「有問題」等,反正就是一大堆借口。因為顧問非常清楚,你是不會報警的,事實上亦很難進行民事索償;而所謂的受害公司負責人,其實已干犯「串謀詐騙」等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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