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realfit 于 2014-11-30 20:00 编辑
採用「做莊法」,將公式相反運用,等於是將應輸的牌局變成贏的結果,這樣,我們的贏錢機會便大大提高。 長期使用此法,可立於不敗之地!
這就是將公式與「做莊法」混合使用的絕妙之處,而且所用注碼不大,不會使人因輸掉大量金錢而受刺激,更不會將所有本錢一口氣輸掉--- --這是不可能的!
這個投注方式是最安全的,不可能會輸掉所有的本錢,除非你發神經,將所有本錢一次買下去,如果這樣做,我惟有祝你好運了。
我們賭錢,並不是要賭一鋪或賭一時,我們要賭的是:一世! 要賭一世錢,要贏一世錢,切不可以豪賭!
如果賭一鋪,根本不必用公式,合上雙眼,盲人都會賭。 一鋪牌,非贏即輸! 所以,必須記住:不豪賭,不貪心,不貪快! 我們既已掌握最大的優勢,可以慢慢贏,積少成多,養成儲蓄習慣,不需多久,就可以致富的了!
各位網友:
自「百家樂贏錢公式」登出後,我接到許多支持鼓勵我的電郵,除了十分感謝他們外,我答應他們,一定把全套「贏錢秘笈」公開出來,讓所有的網友都有機會欣賞一下馮先先的著作。
我是一個愛好研究賭技的人。 看過許多有關賭博的書籍,也學習過不少賭的方法,當中有許多方法是好的,可行的,我都樂意介紹給友人。 不好的,不可行的,我都會如實告知他們,勸他們不要使用錯誤的方法。
賭是否可以長期贏錢? 答案是肯定的。 但條件是:必須經過正確的學習和訓練。 有人會問我:你既然說賭可以贏錢,為甚麼你不可以憑賭成了個大富翁,享樂不盡,卻還見你天天呆在海燕網裡口沫橫飛,這不是個很好的證明:你也是個大輸家嗎?
我的答案很簡單,就是:我到賭場去,不是憑運氣贏錢的。 有運氣的人,可以憑著豪賭一夜致富,但也有可能在他們運氣欠佳時一夜變貧。 我的贏錢方法,是採用在我領先時割禾青,所以每次贏的也不很多。 在我落後時我會沉著應戰,逐步逐步地把失去的金錢贏回來。 我自小已經是個職業賭徒,在賭場「搵食」,要深明賭場的運作,盡可能做個「隱形人」,才是在賭場長久生存之道。
昨天我說到有些數學上的「數據」,是會誤導我們的。 試想,只有0.000095%機會率會輸的,我的朋友竟然輕而易舉地連輸廿鋪輸去了。 我們說的可勝率,或可負率,應該以單一舖的結果為準。 例如:投注莊閒,應該以每一鋪做一個單位,切不可以三鋪或四鋪為一組,採用那些甚麼馬丁(Martingale)方法,以大博少,誇大可勝率,其實是自己騙自己的哩!
如果我對你說,我的方法,有90%可勝率,應該是在100鋪投注中,我可以做到穩贏其中90鋪,就是90%可勝的真正意義了。 但如果我對你說,我的方法,有高過98%可勝率,不過,要在六舖內一定要贏其中一鋪才行,贏,就只贏一個基碼,輸,就會輸63個基碼。 那麼我的方法,就只是一個騙人開心的方法而矣。
還有一種可以誤導人的方法,不可不知,就是賭「重覆規律」。 例如賭場開了莊、閒、閒、莊、莊、閒六鋪牌,有人就想出一個「聰明」的辦法,希望「規定」賭場重覆再開出這結果一次。 以他的想法,這是難度相當高的。
其實,賭家這樣做,並沒有絲毫優先,這種重覆的機率,也只是1/64,所以,請那些愛賭重覆規律的人,不要一廂情願地以為:見開出莊、閒、閒、莊、莊、閒,就買反,閒、莊、莊、閒、閒、莊,以為這樣會給賭場「製造」一些困難,這是不正確的。
第六章:如何贏得第一桶金
假如我們的賭本是一萬六千元。 以二百元做一個基本碼,也即是我們慣說的一注。 每張檯贏三注。 每日在賭場中玩四張檯(時間不要太久,要保持法醒,不要過度疲勞),每日收入二千四百元(毛利)。
一個月去賭場十次,就是二萬四千元(毛利,因為未計交通費、膳食費、賭場抽水)。
$24,000.00(贏利) + $16,000.00(賭本) = $40,000.00 ,二萬四千元再加手中的一萬六千元,即共四萬元。
四萬元分成八十注,為五百元一注。 $40,000.00 / 80 = $500
仍然每檯贏三注,每日玩四檯,每日收入為六千元,一個月就是六萬元。
$60,000.00 (新贏利) + $40,000.00(賭本) = $100,000.00 六萬元加四萬元本錢是十萬元。
十萬元分八十注,以一千元為一注,每日收入一萬二千元,一個月已經有十二萬元收入,如此類推。
不要求快,要積少成多。 我們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走。 千萬不要妄想一日贏十萬。 那是不切實際的。
本公式已經由本人測試過,也實際應用了數千次,已經證明成功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請學員必須按照公式規則去做。 不得自作聰明,將規則胡亂改動,否則,後果自負。
大家必須有家中努力練習,直至馴熟。 未熟識者,不要心急,慢慢在家中繼續練習,自會由生疏轉為馴熟,熟了就能夠生巧的了。 謝謝你們。
葉天龍兄:
很高興,你在反買方面給了我很寶貴的意見。 有關在劣勢時,是否應該反買,確是存在著兩種對立的主流意見的。
贊成的人認為,既然牌風是逆向的,那麼轉到自己打法的對立面,便可以反過來將本來要輸的局都轉為贏,把逆風變成順風。 這是一般人用反買時的一種主觀願望。
反對的人,多是由於受過失敗的教訓,恐怕進行反買時,牌風卻跟隨著逆轉,形成一種像「追殺」的力量。 所以,他們反對反買,主張以不變應萬變,免受左一巴,右一掌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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