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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何處無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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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2-24 08:39:1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天涯何處無小販?
天涯何處無小販?  專題報導


最從上年十一月深水埗區議會要求食環署取締每逢農曆新年都會出現的「桂林夜市」後,軒起一場繼水貨客後,要求保衛「桂林夜市」的民間行動。但政府一貫冷待的態度,毫不回應;而發起消滅「桂林夜市」的民建聯,在一些民間團體到他們的年宵攤位抗議時,也一於懶理。但在民間一片抗議聲中,出現不少反思小販對城市規劃的影響,以及小販社群如何與當區居民互動和建立社區關係。


不過,即使今次保衛「桂林夜市」的行動令小販議題再次進入主流討論時,其實外國對小販政策及其管理模式的改變,便會見到香港人忽略了世界各地對小販社群的主要論述已不囿於扶貧,或以遊客區作招徠的傳統港府論述框架內。


台灣經驗:輔導與管理


相信不少人到台灣旅遊時,都會到當地夜市購物飲食,而台灣興辦夜市的經驗亦成為我們討論香港小販政策的一個重要案例,但若然仔細看看台灣的小販發牌制度和歷史背景,其實不難發現,台灣政府當初都與香港同樣視小販擺賣為解決移民失業的問題。在經歷多年戰亂後,台灣有大批難民湧入,但台灣政府在政治不穩的情況下,未有完善的社會保障網。因此,小販這種經濟活動為大批貧窮人士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國民政府遂讓其放任自流,默認小販的存在。既然背景與香港如此相像,卻出現與之截然不同的發展,其中的分別為何?


這就是兩地政府管理小販思維的巨大落差,台灣政府深知小販擺賣禁而不絕,倒不如加以規管的同時,又下放一定的權力予小販們自行管理。從中央、地方,以及小販社群三個層面都設立各自的組織,以協調小販。其中特別值得為香港借鑑的,不可不提「攤販協會」,它是一個主要由小販們組成,自我規管的自理組織,不論是小販之間的糾紛、收集廢物、排污、交通秩序等,都由小販自己處理,例如每逢年節,「攤販協會」會員會派出工作人員維持秩序,臺北市福華廣場攤販協會、新竹攤販協會等就是例子。對香港政府以至不少香港人那種充滿城市管理潔癖的思維盲點而言,總認為街坊組成的基層組織無法好好自我管理和協調,凡事家長式的規劃,不跟法例辦事,就要被票控,令到香港的小販政策一直以打壓為主。


諷刺的是,在香港政府推出「小販資助計劃」引誘小販交還牌照的前三年(2010年),台灣官方公佈了一份《攤販輔導管理問題的未來路向提出建議》,希望將對小販的政策方針由「管制與取締」調整為「輔導與管理」,主要三條建議:


中央當局加快立法工作,述明輔導和管理攤販的一般規則,以作為地方政府訂立管理標準的基礎;
授權自我規管的攤販協會管理臨時攤販集中場的運作;以及
協助無證攤販在臨時攤販集中場經營業務。
說明不再以強硬手法打壓小販,甚至協助無牌小販「上車」,亦賦予小販自治組織更多法定權力。相較港府連「小販助手」應得的權益也要剝奪,更遑論如「桂林夜市」這些所謂「犯法」的小販,連自力更生的基本人權都將要「被消失」了。


台灣政府不會將小販視為破壞市容的黑手,甚至鼓勵民間學者研究小販夜市作為社區營造者的角色,探討他們如何形成社區──經濟共生系統,凝聚社區意識,倒過來影響台灣政府對小販政策的轉變,香港真的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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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39:56 | 顯示全部樓層
新加坡:經濟多元,支援入行


相反,新加坡卻採取高度集中管理的模式,是名副其實的家長式規劃。即使如此,新加坡作為公認的「潔癖城市」,在60年代末開始為小販登記後,一直將小販遷入街市及小販中心(簡稱小販中心)。這種發展模式與香港非常相似,同樣將小販遷入毗連公共屋邨或交通樞紐附近的市政大樓內的街市及熟食中心。但在發展的過程中,新加坡小販中心的設立並非如香港的街市般,以將小販趕入室內安置便算,而將小販中心納入新建屋邨基礎設施的一部份,並歡迎當區居民申請小販牌照,令他們不需遠離居所工作和購物。


除整體規劃時考慮到小販的重要性外,新加坡政府又開放小販牌照市場,供有心人轉讓牌照,即使欲退出行業,只要交還牌照予新加坡國家環境局,當局便會將之重新分配。不過,就算你手執一個小販牌,新加坡的小販牌照租金卻部份以市值計算,除非是資助攤檔(在國家環境局管理的15 000 個攤檔中,約 42% 為資助攤檔),否則租金可高達30000港元,奇貨可居。因此,在強調自由市場的新加坡,便於近年著手興建新的小販中心,以平抑不斷高漲的租金。雖然這些措施事實上難以令租金有明顯下降,但它正正以開放市場的方向,令更多人有機會投身小販行業,確保經濟的多元性而不會被大財團壟斷市場。


Jane Jacobs在其城市經濟學的著作中認為一個城市若能提供更多空間,容許各行各業百花齊放,則能令整個市場體系更具彈性、靈活性和具可持續性,更容易抵禦外部環境的波動變遷。新加坡的小販行業正擁有分擔經濟風險的能力,而新加坡亦有意以小販經濟成為基層經濟的主要支柱,反之香港卻對社區經濟極盡打壓之能事,街坊小店、小販幾無立錐之地,正中Jacobs所說「當城市宥於過去的成功經驗,既有產業取得規模和制度上的優勢,卻甚至會刻意阻撓創新調整的進程」,成為延續良性發展循環的最大阻力。


無獨有偶,在港府利用「小販資助計劃」欲消滅小販的2013年,新加坡以公私合營的方式推出「小販學徒計劃」,鼓勵小販創業和保存小販傳統。有關計劃包括基礎餐飲技術訓練,以及由資深小販帶領的實務訓練,到相關小販中心做實習。從新加坡管理小販的措施,我們可以窺見當地雖然以高度管制的方式嚴禁無牌小販的擺賣,但既然知道小販同樣禁而不絕,便透過汲納更多人入業以杜絕無牌小販的泛濫。而香港在類似的管理模式的情況下,卻一直以趕絕為唯一的手段,今次「桂林夜市」即是一例,在其政策框架下,從不考慮如何回應在年節時「遍地開花」的小販夜市,及全港各區小販社群的訴求。


總結


台灣與新加坡的迥然不同的小販政策,一個收一個放,但同樣以為小販既然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需求又有增無減,倒不如滿足有意入行的市民,令街道上的生活變得多采多姿,亦令不少小販街或小販中心成為受遊客歡迎的景點。為何港府不以阻街為由,便以無經濟貢獻為榥子,禁絕他們。在停滯不前的小販政策下,眼見世界各地由我們旁邊的台灣和新加坡,到南韓、澳洲、泰國、日本等國家,都鼓勵小販入行,其中不同的政策方針,不論以傳統、藝術文化、社區經濟、旅遊等種種原因開放小販行業,都可以被香港人參考。不要總以為小販必然是嘈雜阻街,外國的經驗正好擴大我們的視野,小販都可以是社區營造者,引用台灣民俗學家余舜德在一篇文章的話:「(小販)提供了鄉下地區的商業機能無法提供的商品選擇與宵夜場所,促進人際關係網絡、社會組織、及地方文化色彩」,在港府所謂產業多元化的政策下,何不放下屠刀,不再「殺」小販,令他們成為香港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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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40:47 | 顯示全部樓層
天涯何處無小販?  專題報導
特區政府在2014年中曾就《加強處理店鋪阻街》作為期四個月的諮詢。「阻街」這兩個字,確真是可圈可點,幾乎道盡了特區政府的管治哲學:香港民間綻放的一切社會經濟活力,以及因地制宜的彈性和靈活性,在官僚眼中都變成各種管治的障碍,必須力求嚴格操控、管制以至取締,避免構成任何混亂以至動亂的因子。只有自上而下、黑白分明的現代管理模式,才能配合香港這個現代國際都會的需要。


恰巧筆者近期有機會到訪台北和首爾,相比之下,這兩個鄰近城市確要比香港「髒亂」得多了。但觸目所及,兩地遍地都是說廣東話的香港旅客,遠道而來穿梭大街小巷,享受著多姿多彩的地道市井生活,自然包括無處不在的各種美食。反觀在愈來愈整齊清潔的香港,尤其是自由行貴客所到之處,名牌連鎖店反而愈見千篇一律。也難怪就算不問政治的香港人,生活挫敗感也愈來愈濃烈,紛紛嚷著要移民灣尋回「小確幸」。


特別令人感興趣的是,台北和首爾都有不少著名夜市(就算是有嚴重潔癖的新加坡亦然),均是在旁晚時分才開始營業(香港或許只有廟街可以相提並論)。台北夜市最著名的千變萬化的小吃,對香港人來說早已熟悉不過,它們往往都佔據著一整條的街區,人頭湧湧充滿著市集的氣氛;相反首爾則有不少別具特色的大排檔,零星散落在閙市的行人道上,一般還會擺出幾張桌子化身臨時食肆,雖不及台北熱閙但卻別具風味。


相比之下,其實香港也有不少夜市,它們既是在食環署販管隊下班後,悄悄進佔法律真空地帶,但也反映香港城市生活的多元性,在不同的時段、相同的空間,存在在迥異的消費群體和商機,並非主流大集團、大企業所能通吃。我們既有的天水圍、深水埗等地的天光墟,也有春節期間廣為人識的桂林夜市,近期連上水僅有的彩園夜市,也成為領滙(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無情打壓的對象。


為什麼在台北、首爾甚至新加坡,商販都可以活用繁盛的街道,令城市生活增添不少斑爛姿彩,甚至成為旅客必到的景點,作為一個城市形象的代言人,而香港卻僅堪容納一條廟街,其他的街道商販都要消滅殆盡?為什麼其他城市滿街的熟食檔攤,在飲食衛生規格上不見得有何困難,而香港的食環署卻視熟食為洪水猛獸,必須千方百計除之而後快?而所謂的「阻街」,到底又是誰在阻著誰?到底是商販在阻礙行人,抑或食環署在窒碍香港僅餘的生命力?!


雅布絲(Jane Jacobs)是城市研究史上無人不識的名字,她1961年的著作《美國偉大城市的生與死》,隻手扭轉了紐約的規劃和城市的命運,但她對城市經濟學的特殊貢獻,即使在美國亦鮮有被提及。(註1)作為經濟學的門外漢,她在《The Economy of Cities》(1969)和《Cities and the Wealth of Nations》(1984)兩書中,提出城市作為經濟發展動力的理論,對後來諾貝爾奬得主Robert Lucas亦影響至深。Jacobs的主要論點是,當城市經濟達至一定規模和多樣性後,便會迸發出無窮創意和孕育無數中小企業,開啟新興產業和新產品的發展空間;相反當城市宥於過去的成功經驗,既有產業取得規模和制度上的優勢,卻甚至會刻意阻撓創新調整的進程。(註2)


早於1969年,雅布絲已提出「富人的尷尬」(embarrassment of riches)的獨特見解,指城市達到一定的發展水平後,已經累積了大量財富,卻無法找到(更確切應是刻意排斥)新的投資機會。財富唯有用於大量炫燿性和形式化的事情上,包括進口一些昂貴但沒用的產品,推動一沒有社會效益的基建項目,又或利用大筆公帑投入救濟工作,但就是不願把資金投放在創新和新興產業──尤其是那些低層社會成員主催的新業務之上。最終資金作為一種生產元素,只能出口到別的地方進行投資,原來的城市則進入停滯不前的狀態,那亦是this city is dying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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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41:2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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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41:51 | 顯示全部樓層

(獨媒特約報導)深水埗區議會昨日討論無牌小販問題,會上談及桂林夜市,關注綜援收入聯盟及深水埗見光墟關注組到會上抗議,不滿當局擬在農曆新年嚴厲執法,打擊小販擺檔。民建聯多名區議員都表明反對小販擺賣,支持食環署執法,桂林夜市今年勢被消失。民建聯區議員劉佩玉更表示小販擺賣造成嘈音問題外,更會傳播病毒,應顧及該區區民的感受。

食環署發言人早前指出,該署人員在去年農曆新年初一至初四收到23宗投訴,並拘控一名無牌熟食小販,以及有三宗撿走經營器具。關注綜援收入聯盟的李大成表示,深水埗區議會在11月25日的會議討論時並沒有諮詢他們的意見,小販完全不知情,是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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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42:14 | 顯示全部樓層
民建聯區議員劉佩玉在會上發言時指,非常反對桂林夜市。因為香港是一個守法的地方,所以要在保障市民的安全下進行買賣。「小販擺賣會影響咗小商戶同有志創業既人!」劉佩玉又強調,小販擺賣對該區居民有很大影響,又指收到大量居民投訴嘈音問題嚴重,包括北河街的居民:「又嘈,依加病毒又嚴重,咁樣會傳播,到時點算?」深水埗見光墟關注組回應指,劉佩玉沒有落區實際觀察情況,只是道聽途說:「天光墟平日晚上十二點半已經完結,加上特色就是不會叫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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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42:42 | 顯示全部樓層
民建聯的劉佩玉、鄭泳舜和陳偉明等早前在區議會討論文件中指,在去年的桂林夜市的地面被人噴上『有人』、『佔用』的字樣,令人懷疑霸佔公地背後是有勢力的集團操控,非法出租公地,又擔心如此龐大的『市集』滲入了黑社會的活動,淪為『無王管』的亂墟。


鄭泳舜亦表明絕對不支持小販擺檔,因為在街上使用石油氣和滾油是非常危險,更有機會爆炸。他又指小販售賣的食物材料的來源成疑:「點知啲野身度嚟咖,要保障番市民既安全,咁樣真係太危險!」


民協衛煥南認為,當局數十年均沒有認真處理該區小販問題,如為何不發臨時牌、無理驅趕和有效規管等都沒有定案。衛煥南強調該區的食環署總監責無旁貸:「歷代總監都係處理好小販問題先有得升職,你記得省靚招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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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5-2-24 08:43: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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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衛生總監趙汝州只作簡短回應,他表示過往黃大仙的騰龍墟及天水圍的天秀墟都需經議會及相關部門詳細考慮及審核,建議議員多提出建議及作出諮詢。民協馮檢基反駁趙的講法不合理:「議員可以點做?諮詢你地真係會睇?署方唔做諮詢邊個做?」他認為深水埗人口中較多是年紀大和收入人士,而區內缺乏售賣廉價物品的店舖,才令小販有需求。


目前現行小販政策曾在2009年初作檢討後,當局重新簽發有限數目的牌照,到2012年末共發出6,739個小販牌照,其中近93%是固定攤位牌照,7%是流動小販牌照。而無牌小販的人數則由1986年的近16,000人,大跌至2012年的1,690名。委任議員吳貴雄則認為,該區一直小販問題一直存在,加上現時各行業都有空缺,和幾十年前發小販時的情況已經大不同。他建議當局考慮把空置的街市檔口再放出作投標。


多名小販均已表明農曆新年時會繼續擺檔,曾在桂林夜市中販賣乾貨的阿鳳表示,曾在年三十到年初三擺檔,收入約為六百至七百元。「每年都係擺幾日,點解咁都要趕絕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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